为文明行为立法点赞
发布日期:2020-12-11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接地气,大快人心!”近日,《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媒体一经公布,引得市民纷纷称赞。《条例》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共享交通工具运营企业未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等诸多不文明行为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从此有法可依。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不文明行为具有“明知故犯”的性质,这些问题的根治仅仅依靠宣传教育、道德引领远远不够,必须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用法治手段来约束。《条例》就是把城市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对市民反映集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
一个城市的文明,不仅体现在完善的硬件设施上,更表现在市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上。通过对文明行为进行立法,厘清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文明行为边界,为鼓励和处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依据,真正使公民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提供长效保障。
要让文明立法能深得人心,实施前法律宣传不可少。必须做好法律的普及工作,让全体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法律实施后开展执法争取主动。
为文明行为立法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参与到文明建设之列,成为文明风尚的引领者。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只要每位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条例》描绘的美好蓝图必然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