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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第2号公报
发布日期:2020-06-12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1)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任晓云(2)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 (3)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 (4)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 (5)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张朝红(6)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 的说明… 张朝红(7)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8)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王琦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12)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王琦教授“三门峡市荣誉市民” 称号的议案… (12)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3)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梁 维 (15)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市人  民政府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21)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脱贫  攻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2)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  告 (2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全域  旅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7)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城区 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3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解决 中小学入学难大班额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32)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行政 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34)
任免名单 (35)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周建文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36)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吴革宇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36)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37)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37)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38)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38)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群兰辞去三门峡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40) 
辞呈… 肖群兰(40)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建峰辞去三门峡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41) 
辞呈… 张建峰(41)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少敏辞去三门峡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 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42)
 辞呈… 杨少敏(42)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节跃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 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43)
 辞呈… 赵节跃(43)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瑞平辞去三门峡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 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的决定 (44)
辞呈… 赵瑞平(44)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5)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5 月 9 日至 10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群兰、张建峰、张朝红、吕均平、韩迎春和秘书长任晓云及 32 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听取了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听取了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 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讨论修改并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予王琦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审议了《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区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解决城市入学难大班额问题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庆志英、高永瑞,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关于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年5月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任晓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 5 月 13 日(星期三)代表报到,5 月 15 日下午闭幕。为做好筹备工作,保证开好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组织,成立了机构。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本着及早动手、提前准备、通盘考虑、周密细致的原则,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可以保证大会如期举行。
  一、代表团的组成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共组成 7 个代表团 ;6 个县(市、区)各组成一个代表团 ;军分区、三门峡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组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市直下派代表按原来的代表团分为 6 个小组。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大会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具体领导大会工作。成立大会主席团,设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领导大会事务。
大会成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筹备和会议日常工作。大会秘书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万轩担任。在原有秘书组、总务组、组织组、计财组、议案组、宣传组、简报组、信访组、警卫组基础上, 增设疫情防控组、通讯技术保障组、会风会纪组。根据今年形势变化,增设 3 名大会副秘书长。各工作组在大会秘书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三、会议场所
  大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进行。主会场设在市区,各县(市、区) 设分会场。主会场在文博城大剧院,主席团会议在明珠厅。市直下派到各县(市、区)的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的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在文博城三楼会议室进行分组审议。各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人员为驻各县(市、区)当地的市人大代表。市直列席人员在文博城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列席人员在各县(市、区) 分会场参加会议,列席人员只参加一次、二次大会,不参加分组审议,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各代表团。
市直代表不安排食宿。市区外的解放军代表安排食宿。驻各县(市、区)当地的市人大代表由县(市、区)安排食宿,食宿范围由各县(市、区)决定。
  四、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大会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是 :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工作重要讲话、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加快市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会议期间,报纸、电台、
电视台要坚持民主、求实、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我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权情况,为大会圆满成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关于疫情防控
  (一)疫情排查。疫情防控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搞好代表防疫和会场消毒,对参会人员和会务工作人员提前 3 天完成疫情排查。所有参会人员均要进行核酸检测,无问题的参加会议, 有问题和未检测者不参加会议。
  (二)发放防疫物资。为各位代表和工作人员购置发放医用口罩、消毒用品,购买会场必要的测温、防护、消毒用品等,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代表和工作人员防疫安全。
  (三)所有会场座位间隔 1 米以上,除会议发言外,参加和列席会议人员全程戴口罩。需住宿的代表单人单间,就餐分批进行,间隔1 米以上。
  六、关于会议简报
  各代表团编发简报的期数原则上为 2 期,内容主要为反映代表在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时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重视代表们发表的不同意见, 特别是一些中肯的批评意见。凡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和过多介绍本地情况的简报一律不发。
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会议组织、会场布置、食宿安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以上汇报,请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
(2020年5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15 日在三门峡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 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 2019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0 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 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
(草 案)
 
5月13日
11:00 大会召开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会议(网络形式)
15:00 代表团(小组)会
1、传达召集人会议精神
2、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3、推选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5、酝酿大会议程(草案)
15:30 举行大会预备会议
1、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2、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预备会后 召开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后 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表决大会执行主席
3、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5、表决议案提出及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
6、表决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6:30 代表团(小组)会
1、传达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精神
2、审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月14日
9:00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长安伟作政府工作报告
3、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 2019 年国
4、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 2019 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5、表决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次大会之后 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介绍候选人情况
2、表决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
10:30 代表团(小组)会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计划、财政预算报告
3、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15:00 举行第二次大会
1、王建勋主任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梁维院长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康健民检察长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30 代表团(小组)会
1、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推荐本代表团监票人
 
5月15日
9:00 代表团(小组)会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继续审查计划、财政预算报告
3、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继续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5、继续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15:00 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各代表团汇报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预算报告,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审查情况和对候选人的酝酿情况
2、听取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计划、财政预算报告的情况,并进行表决
3、听取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并进行表决
4、对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5、表决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
6、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16:00 代表团(小组)会
1、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2、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
17:00 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闭幕)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2、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进行大会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4、组织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6、举行大会闭幕式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0年5月10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 10 名,
补选 3 名。其中,调离 8 人 :卢氏县选举的吴振魁,陕州区选举的邢会刚、李遂甫,渑池县选举的周向军,义马市选举的马江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举的孙晓军、张卫华、申湘阳 ;辞职 2 人 : 渑池县选举的程洪海、茹小树。补选 3 人 :陕州区补选潘华为市七届人大代表,渑池县补选许胜高为市七届人大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补选刘虎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确认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振魁、邢会刚、李遂甫、周向军、马江涛、孙晓军、张卫华、申湘阳、程洪海、茹小树 10 人的代表资格终止,确认潘华、许胜高、
刘虎林 3 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322 名。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020年5月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报告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共332 名,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实有代表 329 名。
自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 10 名,
已补选 3 名。卢氏县选举的吴振魁,陕州区选举的邢会刚、李遂甫,渑池县选举的周向军,义马市选举的马江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举的孙晓军、张卫华、申湘阳共 8 人调离三门峡行政区, 代表资格终止。渑池县选举的程洪海、茹小树, 书面提出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接受程洪海和茹小树 2 人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陕州区补选潘华为市七届人
 
大代表,渑池县补选许胜高为市七届人大代表,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补选刘虎林为市七届人大代表。
依照《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吴振魁、邢会刚、李遂甫、周向军、马江涛、孙晓军、张卫华、申湘阳、程洪海、茹小树 10 人的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潘华、许胜高、刘虎林 3 人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合法,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确认并公告。
现在,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322 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朝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对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副秘书长及列席人员等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
       一、关于主席团和秘书长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拟由 23 人组成, 具体是 :(1)不在政府和监委任职的是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 7 人 ;(2)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 8 人 ;(3)市七届政协主席 1 人 ;(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1 人 ;(5)各代
表团团长 6 人。大会秘书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万轩同志兼任。
       二、关于主席团常务主席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拟由 12 人组成,具体是 :(1)市委书记、副书记(不在政府任职的)、组织部长 3 人 ;(2)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8 人 ;(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1 人。
       三、关于大会执行主席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主持大会各次全体会议。
       四、关于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该届每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实行常任制,如无个别调整, 名单不变。因此,本次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不变。
       五、关于副秘书长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副秘书长拟由 13 人组成,具体是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3 人)、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卫健委主任、市机要保密局局长担任。
       六、关于列席人员
       大会列席人员确定原则是 :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 ;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国人大代表 ;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市直正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各县(市、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市、区)法、检两长。
       关于列席人员的分团问题,根据往届惯例, 由大会组织组根据情况分配到各代表团。列席人员只参加第一次大会和第二次大会,不再参加各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各代表团。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 议 稿)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 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筹备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组织召开了 7 次人大常委会会
议,听取审议了 21 个专项工作报告,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1 部,作出决议决定 5 项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88 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圆满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效发挥党组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努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了我市2019 年计划、预算和财政、审计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部分预算调整 ;审查批准了 2018 年市级财政决算。督促政府全面落实“六稳”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发展步伐、培育新的增长点,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转型步伐、调整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科技含量, 壮大新兴经济,努力提高我市的竞争力。
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努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所包乡镇,具体指导帮扶工作。为人大机关帮扶村——陕州区庙洼村解决了农田水利灌溉问题,发展蔬菜大棚 163 个,建成了农民技能培训中心。所包乡(镇)村都能提前摘帽或按时摘帽。
四是持续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为了有效防治散煤污染,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散煤污染防治的决定》。听取审议了我市 2018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百城提质视察调研和“三门峡环保世纪行” 活动,坚定地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五是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建议相关部门要更新观念,提升旅游品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全域旅游发展的新格局。
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建成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了预算审查监督由静态向动态、由阶段向全程、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三、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民生改善
  一是高度关注民生实事。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有关单位要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为解决“七大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跟踪督办,紧盯不放。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解决了群众高度关注的“入学难”“大班额”“买菜难”“如厕难”等问题。
  二是督促改善基层医疗条件。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卫生医疗服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软硬件建设,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训, 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医疗水平。
  三是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活动。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持续加强地方立法。认真贯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制定颁布了《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门峡市文物保护条例》《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三门峡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为正式立法做好准备。
二是切实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对《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确保白天鹅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为白天鹅在我市越冬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白天鹅这一宝贵的天然资源真正成为我市永远靓丽的城市名片。
三是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审议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检察机关尽快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了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高度关注社会稳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要求,严打重处,除恶务尽,狠狠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的害群之马。五是坚决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11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五、严格规范任免程序,保证市委人事安排
意图的圆满实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 对市委批准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严格任免程序, 确保了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全部实现。同时,坚持任职资格考试、任前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 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今年以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88 人次,使“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得到及时配备,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六、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努力畅通民情民意
  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与意见。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 181 件,议案 1 件,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公共交通、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环境整治等诸多方面。目前, 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 100%。
  二是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深入开展“双联双争三个一”活动, 将全市 5112 名各级人大代表划分为 426 个代表小组,建设代表联络站 84 个,为代表活动搭建了平台。一年来,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 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调研和视察活动 72 人
次。为代表寄送期刊、公报和情况通报 3800 余份, 努力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
  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依法接待、听取诉求、核实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共接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693 件(次),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做结合、查改贯通,确保主题教育有特色、见成效。坚持常委会会议之前集中学习和机关干部职工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赴高层次机构进行培训, 利用学习强国、线上三门峡等平台进行党性教育和文化学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弘扬“马上就办”精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人大常委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个单位,全体代表和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 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如 :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还不够 ;代表提出的个别意见和建议办理的还不够理想 ;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等等。对于这些问题, 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 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展前瞻性研究,在抢抓机遇,利用好政策,促进我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当好参谋和助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是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依法行使人大职责,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决议决定, 号召人大代表要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方法和措施,监督有关部门把疫情防控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兼顾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两手都要硬,要抓实抓细,坚持不懈,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四是认真做好立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努力完成今年的立法计划和今后两年的立法调研任务。2020 年,完成《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三门峡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三门峡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和《三门峡市红腹锦鸡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确保立法质量。
  五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有资产监管、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社会事业监督。听取和审议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旧城改造、民办教育发展、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强化司法监督,对民商事案件审理、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视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维护法律权威。听取外事工作报告,促进我市的对外开放。
  六是持续关注民生。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 的督办力度,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持续关注“七大难”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帮扶工作,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确保全市人民一人不落地全部脱贫,共同迈进小康社会。
  七是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今后,对一些涉及全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都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和论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要深入开展“双联双争三个一”活动,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制, 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建设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八是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相结合,坚持任前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开展任职评议,强化任后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九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要更加注重意识形态工作,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增强党性,树牢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凝心聚力,踏实工作,干事创业,无私奉献,使我市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授予王琦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
(2020年5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王琦教授“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授予王琦同志“三门峡市荣誉市民” 称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授予王琦教授
“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王琦 ,1967 年 10 月生 , 中共党员 , 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教授 , 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会士 ,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农业部“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等称号。
王琦教授长期与我市合作 , 在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 尤其是2018 年王琦教授团队作为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到我市以来 , 重点实施“抗重茬植物微生态制剂的示范推广”项目 , 服务陕州区、灵宝市和渑池县建立蔬菜、果树和中药材示范基地 11 个 , 辐射苹果、葡萄、红梨等水果种植及蔬菜、中药材等作物种植 1 万余亩 , 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增强人才荣誉激励 , 进一步树立我市爱才
重才兴才的鲜明导向 , 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峡发力“三次创业”, 积极打造“五彩三门峡”、建设“三地五中心”, 拟授予王琦教授“三门峡市荣誉市民”称号。
  请予审议。
 
  附件 : 王琦教授工作业绩
 
 
附件
 
王琦教授工作业绩
 
       王琦 , 男 ,51 岁 , 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二级教授 , 主要从事植物病害生物防治、植物微生态学以及生物杀菌剂和微生态制剂等方面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 , 主持和参加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等项目(课题)20 余项 , 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高效生物杀菌剂研发”为首席科学家。获得 14 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及创新团队奖励 , 其中“芽孢杆菌生物杀菌剂的研制与应用”获得 2010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3 项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2009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0 年
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2015 年入选农业部“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016 年荣获“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会士”和“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琦团队自 2002 年与三门峡市合作 , 研发成功 SOD 苹果 , 亩增收 3000 元以上 , 已经在三门峡市累计推广 500 万亩以上 , 新增经济效益 150 亿元以上 , 获得了 2006 年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自 2018 年开始作为顶级人才团队引进到陕州区 , 不仅将 SOD 微生态工程技术拓展到葡萄、梨和蔬菜作物上 , 而且将新型生物技术—抗重茬微生态制剂解决连作障碍技术引入到陕州区、灵宝市和渑池县 , 建立蔬菜、果树和中药材示范基地 11 个 , 辐射苹果 2000 万亩、葡萄 1500 亩、红梨 500 亩、蔬菜 500 亩和中药材 7000 余亩, 这些项目的实施, 有效地控制了连作障碍危害 , 对土传病害的防效达到 50% 以上 , 减少化学农药使用约 30%, 增产10% 以上 , 商品率提高 15%。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法院:
  2020 年 5 月 9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市人民法院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能够坚持站位大局, 司法为民,质效并重,定纷止争,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维护我市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化、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日益丰富的新形势下,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
一是在审判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案件的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有待进一步落实,调解的空间仍需扩大,调解的手段仍需强化 ;二是在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上,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的矛盾需要解决,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积案、“空挂” 等现象亟待解决 ;三是在新形势下的工作环境上, 司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特殊疑难问题需要解决 ;四是在工作细节和服务质量上,工作态度、方式、方法需要改进,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需要完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等。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委员们提出如下审议意见和建议 :
  一要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和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遵循民事审判工作规律, 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要充分发挥审委会、合议庭等审判组织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的作用。要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进一步提高当庭认证水平和宣判率。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 既要加大调解力度,又要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判决,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的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分类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服务基层司法。
  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以及思想道德建设、廉政建设,引导法官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法官运用法律、驾驭庭审、司法调解、判决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大力培养和充实民事审判队伍,充分挖掘内部潜能,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确保一线审判力量。切实清理解决积案,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官, 帮助法官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诉讼中心、信访接待室、人民调解室等窗口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畅通便民利民渠道,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要改进工作态度,规范收费行为, 树立法院形象。
  四要对典型案件报道宣传。要以案说法,特别是目前反应强烈的网络贷款等案件要加强宣传,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识到网贷存在的巨大隐患和危害,防微杜渐,减少社会矛盾产生,尽力维护社会安定。请将该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于 3 个月内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经济纠纷(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院 2019 年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专项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 年度,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站位大局,司法为民,质效并重,定纷止争, 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民商事案件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民商事案件审判基本情况
  2019 年,全市两级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全年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1558 件,较去年 24972 件同比上升 26.37%,占各类案件总数的 83.18% ;审结 29421 件, 较去年 24904 件同比上升 18.14%。其中,市中级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3350 件,较去年 3361 件同比下降 0.15%,占各类案件总数的 65.46% ;审结3138 件,较去年 3370 件同比下降 6.88%。全市法院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
  (一)按案件类型划分,全市两级法院所新收的民商事案件中,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19600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62.11% ;侵权纠纷 4078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12.92% ;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759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11.91%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 914 件, 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2.90%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743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2.35% ;物权纠纷 735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2.33%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136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0.43% ;其他纠纷 1143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3.62%。
其中,市中级法院所新收的民商事案件中,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1742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52% ;侵权纠纷 533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15.91% ;劳动争议纠纷 178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5.31% ;物权纠纷 188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5.61%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48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4.42% ;与公司、
证据、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100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2.99%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136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4.06% ;其他纠纷
254 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 7.58%。
  (二)按审判程序划分,全市两级法院一审新收案件 28093 件,较去年同比上升 29.74% ;再审案件 159 件,较去年同比上升 91.57%。其中,市中级法院新收一审案件 288 件,较去年同比上升 21% ;二审案件 2561 件,较去年同比下降 9.60% ;再审案件 99 件,较去年同比上升98%。
 
全市两级法院 市中级法院
2019年 2018年 增幅 2019年 2018年 增幅
一审案件
收案 28093 21654 29.74% 288 238 21%
二审案件
收案 2561 2833 -9.6%
再审案件
收案 159 83 91.57% 99 50 98%
  (三)五类案件位居收案数前五,占案比较去年略有上升。2019 年一审新收案件数排名前五位的是 :民间借贷纠纷 6093 件,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纠纷 3350 件,离婚纠纷 3020 件,买卖合同纠纷 2054 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872 件,该五类案件总收案数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收案数的58.34%。
  (四)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收案数有所下降。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22 件, 较去年 41 件减少 46.34% ;受理
产品责任纠纷 12 件,较去年 20 件减少 40% ;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960 件,较去年 1439 件同比减少 33.29% ;受理排除妨害纠纷 66 件,较去年 87 件减少 24.14% ;受理返还原物纠纷 105 件,
较 去 年       130       件 减 少       19.3%        ; 2019年收案数有所下降的四类民商事案件对比分析图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保险纠纷增长数量多、增幅较大。2019 年,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350 件,较去年 1802 件增长 85.90% ;受理买卖合同纠纷 2062 件,较去年 1251 件增长 64.83% ;受理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872 件,较去年 1321 件增长41.71% ;受理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303 件,较去年190 件增长 59.47% ;受理保险纠纷 568 件,较去年274件 增 长107.30% 。2019年一审新收案件数量增长较多的五类民商事案件对比分析图
(六)审结民商事案件二审案件 2421 件,其中维持 1267 件,改判 134 件,发回重审 197 件,调解、撤诉 747 件,其他处理 76 件 ;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 126 件,其中维持 20 件,改判 49 件,
撤销原调解书内容 19 件,发回重审 17 件,调解6 件,其他处理 15 件。
  二、2019 年民商事案件审判主要做法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紧扣高质量发展更新司法理念。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理念,尊重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以尊重契约自由为原则, 以司法适度介入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理念,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树立规则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各类主体强化规则意识,自觉诚实守信、遵守公序良俗。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司法举措。制定出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服务营商环境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性文件,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落地见效。近年,中院党组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不断增强司法贡献度。
紧扣司法需求优化司法服务。注重从审判实践中总结社会治理共性和规律性问题,发布全市法院民商事(含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知识产权、房屋买卖)审判白皮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人民法庭和法官深入园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田间地头法庭”“流动法庭”等形式,用群众能听懂、易接受的方式上好审判公开课。
  (二)坚持主动作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经济案件, 制裁“套路贷”“职业贷”虚假诉讼,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 8243 件。认真甄别“套路贷”、“职业贷”案件, 组织开展民间借贷涉“套路贷”线索排查处置工作,坚持制裁“套路贷”“职业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制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方案》, 成立专项评查小组,依法审查提审杜某某等 8 人
诉张某某等 15 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件, 开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法治权威、彰显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胡道才院长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法院学习推广。
依法审理房地产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针对房地产案件政策性强、群体性特征显著、伴有高额融资行为等特点,坚持执行法律与贯彻政策统一,坚持保障民生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大调解力度,合理分配各方利益,
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房地产的各类案件,促进多方共赢。2019 年 6 月 30 日,全市两级法院首次建立起建工地产类案件专业法官队伍,组建了审判骨干联络群,全市两级法院 2019 年共审结建设
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等案件 1817 件。积极发挥“府院结合”机制作用,继续加大“问题楼盘、闲置土地”法治化处置力度,大量房地产案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解决,调撤率达到近 30%,较去年同类案件调撤率呈明显上升趋势,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保障了民生、化解了信访因素、优化了投资环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2019 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125 件。加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审结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70 件,“张裕”葡萄酒、“小龙坎”火锅、“飞科”电器等知名品牌得到有效保护。得益于大数据的发展,权利人通过在百度、高德地图、美团、饿了么等导航以及外卖平台上的搜索,更加容易发现侵权行为,有针对的主张权利。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审结案件 2 件,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积案清零任务。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救治功能,完善和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体化运作,综合运用“合并重整”“债转股”等方式,强力推进“香山红叶”等 3 家民营企业合并重整、涅��重生。
推动化解全市 39 家“僵尸”国企破产后续问题,配合政府安置职工 3140 人,清偿职工债权 1.84 亿元,释放长期闲置土地资源 708.37 亩。助推23 家“僵尸”企业成功注销、退出市场,有力保障我市国企改革攻坚战,市中院被省政府评为“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基层单位”。
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法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着力服务全市重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提供内容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全市各类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法院依法将三门峡香山红叶公司、傅圣商贸公司、虢康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有效整合各成员企业优势资源,有效降低企业重整对社会稳定造成的震荡,为企业涅��重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服务三门峡瑞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调处置该公司重整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重整计划落实到位,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推动公司经营结构优化,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助推瑞通公司实现年利润 600 万余元。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水平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2019 年 3 月,市中级法院进一步理顺上下级审判业务关系,突出金融、破产、知识产权、房地产等经济纠纷审判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案件类型及员额法官的审判经历和擅长领域重新划分中院各民事审判部门的业务范围,对审判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按照民事审判庭机构设置, 增加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数量,使各民事审判庭审判组织形成 3+3+3 模式,为每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同时细化职责分工, 准确厘定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工作,让法官助理参与案件审理,帮助员额法官完成各种审判辅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辖区六个基层法院按照内设机构改革要求, 于 2019 年 3 月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改革精简机构数量,整合职能,优化效能,压缩管理人员,实现审判资源的重组和优化,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
强化便民机制建设,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繁简分流、小额诉讼、诉调对接”三大机制,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智慧法院建设相结合,以信息化为依托,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 年 7 月 1 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平台系统正式上线应用, 实现了平台系统对案件繁简的智能识别,成为全省首家建设完成该平台系统并投入使用的法院。繁简分流和速裁平台自上线运行以来,共接收民事一审案件 15304 件,其中自动甄别为简单案件
14138 件,复杂案件 1166 件,简单案件量占比92.38%。畅通与工会、妇联、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与司法局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引入社会力量集中化解来法院起诉的各类民商事案件,积极推广并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截至2019 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开通并积极使用“人
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平台共注册调解员124 人,册机构数 40 个,登记收案总数 9393 件,调解结束数 8776 件,在线调解成功案件 2642 件,调解成功率 30.10%。既整合了法院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又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作用,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
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功能定位作用。制订出台《关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共 39 条具体司法服务措施,保障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受到市委书记刘南昌批示肯定。2019 年,对辖区20 个在编人民法庭全面进行了升级改造和功能布局,并新申报了三个人民法庭,初步建立健全了人民法庭网上立案,包括网上预约、跨区域立案, 当场立案 ;网上缴费,实现网上缴退费、微信支付宝缴退费功能 ;电子签章、信息化办公软件应用 ;庭审直播,语音录入 ;安保监控全方位覆盖, 与院里连接的五大功能建设 ;繁简分流,小额诉讼,诉调对接,探索立审执一体化,诉调网络微信群(人民陪审员、乡村司法调解员、村治保主任、村书记村长、有威望的调解员),五大机制建设助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主动树立三个服务意识,主动做到三个参与,主动有所作为。一是服务基层组织建设,依靠村组织化解纠纷,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高基层满意度 ;二是服务于社会综合治理建设,积极参与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体系,打造三门峡的三无村镇(无案件、无诉讼、无信访);三是服务于乡村振兴建设,积极参与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经济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 :依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三大服务”建设运行促进了社会综合治理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一直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促进了民商事案件审判和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
虽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的形势要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制度举措、实践效果还有待增强 ;
  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多元解纷、诉源治理需要强力推进, 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还有较大工作空间 ;四是基层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 基层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下监督指导、协同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需不断增强 ;五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些民商事审判法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群众工作本领不强,极少数干警作风不正,甚至以案谋私,损害司法公正 ;六是民商事案件审判环境有待改善。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较弱 ;有的当事人滥用诉权,甚至虚假诉讼或恶意规避诉讼 ;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通过极端手段干扰法院裁判。一些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发生在本部门和本地区的经济纠纷,缺乏主动协调、积极化解意识。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委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聚焦人民群众司法新期盼新需求, 不断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发挥职能,有力有效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破产审判工作,有效促进市场出清。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护好当地名优企业权益,优化创业创新创造环境。加大房地产案件审理力度,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进一步改革创新,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持续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对民商事案件审判重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统一裁判尺度。严格审限管理和流程节点跟踪,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协同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公证、仲裁等组织机构,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繁简分流改革, 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制度优势,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三是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设。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抓好民商事审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理念,以公仆的身份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民商事纠纷。强化司法能力建设。调整和充实民事审判力量, 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 及时掌握最新民事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师徒结对, 切实提高年轻民事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培养高层次、学者型民商事审判人才,提升应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全面排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风险点, 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纪监督,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廉洁。针对房地产、金融审判围猎风险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努力做到放权不任性、监督不缺位。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作为开展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后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审判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办、交办的案件,落实专人登记、督办制度, 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业务工作内容,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为加快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 市人民政府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2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学习有关内容 , 采取有效措施 , 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 把建议办理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举措 , 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大局负责的精神 ,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 强化责任意识 , 总结工作经验 , 不断创新办理方式 , 着力提高办理水平 , 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办理任务 , 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长安伟对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批示 , 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认真部署 , 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 , 通过会议协调、现场推进等方式推动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程跟踪办理 , 分管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建议办理落实。加强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 促进建议高质量办理。
  二、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问题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工作 ,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 , 努力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与人大代表互动、形成解决问题合力的过程 , 确保建议得到及时办理 , 问题得到满意解决。
  (一)与人大代表充分沟通。建议办理前 , 承办单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座谈等方式 , 就建议内容与人大代表进行充分沟通 , 认真听取、准确把握人大代表真实意愿 , 征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
  (二)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建议办理中 ,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工作 , 共商解决办法 , 改进工作措施 , 提高办理实效 , 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持当面沟通答复。在正式答复前 , 进一步征求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意见 , 积极查漏补缺、改进完善。建议办理后 , 除特殊情况外 , 均当面答复 , 由人大代表核验办理结果 , 坚决杜绝“文来文往”现象。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的问题
  (一)强化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 , 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职责 , 加强统筹协调 , 及时研究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主办单位切实发挥牵头作用 , 积极协调协办单位联合调查、联合协商、联合办理 , 强化配合 , 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二)强化承办单位内部协调配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建议办理过程中 , 及时部署、认真分析梳理建议 , 研究制定办理方案 , 做好组织协调 , 集中优势资源 , 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三)强化与市人大常委会协调配合。不断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沟通联络配合 , 及时交换意见 , 通报情况 , 共同推动代表建议的有效办理。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的问题
  (一)加强督导考核。持续完善工作措施 , 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导考核 , 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 , 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实效和时效。同时 , 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 , 对办理进展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提醒 , 并对办理工作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 不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实效化。
  (二)加强跟踪检查。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建议跟踪督办的长效机制 , 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把建议办理工作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 , 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 在谋划下年度工作任务时 , 积极考虑建议反映的突出问题 , 将解决“七大难”等重点民生问题纳入工作计划 , 持续跟踪推动。对当年承诺解决但限于客观条件没有落实的建议 , 建立台账 , 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对确因法律、政策等原因不能解决的建议 , 纳入工作计划 , 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既是政府的法定职责 , 也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重要体现。市政府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定的政治执行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 持续完善办理机制 , 规范办理程序 , 提高办理标准 , 强化跟踪督办 ,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 , 着力提高办理实效和代表满意率。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5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部署 , 采取有效措施 , 扎实推进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关于产业扶贫数量不够多、规模不够大的问题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 ,加大资金投入 , 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 做大做强特色扶贫产业。制定下发《三门峡市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对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立足资源优势 , 以培育壮大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 , 打造特色农业全产业链 , 建立健全贫困群众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 ,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夯实产业扶贫基础。
  (一)加快乡村富民产业培育。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 , 围绕新引进或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目标 ,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 确保 2020 年年底前实现所有贫困村都有一个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 所有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都有一到两项产业或就业增收项目。
  (二)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市、县两级年度产业扶贫资金占财政扶贫资金比例将分别达到 60% 以上 , 各级金融资金、帮扶资金和社会资金均向产业扶贫倾斜。
  (三)完善产业带贫机制。鼓励引导“能人” 带头成立专业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 , 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通过龙头企业带贫、合作社带贫、能人大户带贫、村集体经济带贫 4 种产业带贫机制 , 建立健全与贫困群众多角度、多渠道、深层次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加快产业项目进度。2020 年 3 月月底前 , 全市 2020 年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均已开工 , 预计 10 月月底前全部完工 , 项目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位。目前 , 全市开工产业项目 538 个 , 开工率100%, 对接资金 3.56 亿元, 已拨付资金 1.43 亿元。
  (五)加强产业项目运行监测和效益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全市产业扶贫基地“百千万”工程资金使用和带贫效益情况调查 , 有效防范产业发展风险 , 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同时 , 规范扶贫车间运营、光伏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 , 做好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选派等工作。
  二、关于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一)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把“志智双扶”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 , 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 持续开展“接老人回家工程”, 组织农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 , 提振脱贫致富精气神。要求 2020 年 9 月月底前全市 80% 以上行政村建立“一约四会”, 每个贫困村培养 3—5 名创业致富带头人。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岗位等帮扶方式 , 加强对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培训 , 鼓励自力更生、自主脱贫。
  (二)提升扶贫干部工作能力。聚焦关键人群 , 继续实行分区域、分类型、小班教学和到县到乡到村培训等办法 , 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服务管理 , 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脱贫攻坚期内 , 认真落实贫困村脱贫后第一书记帮扶任务清单 , 做到驻村工作队不撤离 , 帮扶力度不削弱。
  (三)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建立定点扶贫长效帮扶机制 , 依托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中国社会扶贫网、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载体 , 有效提升社会参与度和帮扶精准度。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做好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推荐工作 , 对脱贫攻坚贡献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辉煌成就、成功经验和典型故事 , 继续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开设“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专栏 , 全力培育向上向善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继续编印《脱贫攻坚小故事》, 弘扬优秀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勇于担当、自强不息、携手共进的精神。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文艺节目、文艺作品评比活动 , 对优秀文艺节目、文艺作品进行表彰。
  三、关于兜底保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厘清底数。以“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为目标 , 织密兜牢农村社会保障网。紧盯全市未脱贫的 5528 户、10231 人 , 按照“产业 + 就业 + 兜底 + 帮扶”精准综合施策 , 因人制宜、因村制 宜建立脱贫台账。针对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和因 缺劳力致贫的 5238 户 9682 人未脱贫人口 , 强化“兜底政策”综合保障措施 ; 建立脱贫台账 , 确保全市特殊贫困群体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兑现政策。针对因病因残因缺劳动力致贫的贫困户 , 采取“兜底政策 + 公益性岗位”等措施, 确保其 2020 年 9 月月底前实现全面脱贫。紧盯基本医疗有保障 , 实施健康扶贫政策全覆盖。用足用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 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补充保险 “五道防线”及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先治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 , 最大限度降低用药治疗个人负担 , 确保健康政策落实全覆盖。紧盯增加转移性收入 , 实施直接增收类政策全覆盖。列出各级出台的种粮直补、产业带贫收益、特困供养 金、低保金、养老金、生态补偿金、种粮补贴、农机补贴、计划生育金、两残补贴、社会救济和 补助、救灾款等贫困人口直接获取的现金性收入 政策清单 , 逐人逐项“点对点”落实 , 提高转移 性收入比重 , 确保应得尽得、应兜尽兜、应保尽保。紧盯深度贫困群体 , 实施“三个一批”全覆盖。对于未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老年 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病人、重度智障和精神
病患者等深度贫困群体 , 在确保各类综合性保障措施落实的基础上 , 依托乡镇敬老院、村康养院 , 实施集中供养一批、集中救治一批 , 通过委托监护人监护, 实施分散托养一批, 确保实现在“保底” 基础上的“保富”。目前 , 未脱贫人口中已集中供养 163 人、集中救治 41 人、分散托养 2331 人。
  (三)提级扩面。针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 , 依规定依程序应保尽保 , 落实政策 , 提高低保收入 , 增加转移性收入。
  下一步 , 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项目能力提升、规范项目建设、创新带贫机制、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 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 凝聚各级各界帮扶合力 , 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引导 , 严格兑现各类扶持政策 , 做好低保提级扩面 , 确保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1 号)收悉后,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 立即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力求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座谈、对照检查等多种形式, 在学董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刑事审判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引导刑事审判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
业的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二)强化刑事审判团队建设。全市各基层法院通过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刑事审判力量。卢氏县法院、渑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均达到四名员额法官,力量薄弱的义马市法院通过调整全院各审判团队分工,解决了刑事法官过少的问题,湖滨区法院通过审判团队整合,提升了刑事审判队伍合力和办案质量。
  (三)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全市法院加强对网络新型犯罪、涉众性犯罪、金融犯罪问题的研究,先后派出四名刑事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 并组织其他刑事法官分享研修所得,提高审判新类型案件的能力。针对涉民生领域的各类犯罪, 引导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依法维护民生权益的的责任感。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口负责,加大对基层法院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指导力度,提高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衔接,促进相关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二、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审判管理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的沟通联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两级法院审理有重大影响、群众普遍关注的刑事案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听取他们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庭审,让更多的代表增进对刑事审判工作的了解。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事项认真办理, 及时报告。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中级法院组织撰写了 2019 年度刑事审判白皮书,全面报告三门峡法院一年来的刑事审判情况,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感受到全市两级法院审理黑恶犯罪、职务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审结的重大典型案件等,加强审判公开,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审判管理。在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上,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实现所有刑事案件通过审判流程系统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一般不得变更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符合变更情形的,必须报请院长批准, 切实加强分案规范化管理。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 所有案件网上流转,所有裁判文书通过审判流程电子签章,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案件流程管理, 切实提高监督制约实效。
  (四)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和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针对员额制改革完成后, 新模式下因法官政治业务水平不一,极易形成孤立办案、管理缺失、监督不力、裁判尺度不一等问题,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对案件质量应承担责任, 必须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确保裁判标准统一,协调解决影响审判推进的各类问题。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对于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超过三分之二审限未审结的案件,必须要求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必要时决定或建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分管副院长对于拟发回重审、改判或者依据合议庭多数意见作出的裁判文书,必须署名留痕,确保监督到位。
  三、抓好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司法改革
  (一)提升司法理念。针对部分刑事法官疲于办案,疏于学习,观念滞后,司法理念存在偏差的问题,两级法院组织所有刑事审判法官,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专题学习了 2018 年施行的“法庭调查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庭前会议规程”和新的刑事诉讼法,结合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及宣告无罪案件以案促改,提高法律运用能力,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 切实转变司法理念。
  (二)严格规范庭审活动。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整治庭审不规范问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转变示证、质证方式,突出争议焦点,切实保障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充分听取其意见,促进庭审规范化,做到程序公正。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
  (三)加强文书评查。组织开展了刑事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强化裁判文书论证说理能力,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刑事裁判文书论证和说理不强, 有的审理查明简单照搬起诉指控的事实,有的证据罗列仅列举证据名称,甚至主要证据名称遗漏, 有的判决理由空洞照搬刑法条文,难以让社会公众理解和认同裁判。此次整改着力改变裁判文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裁判文书全部在互联网公布,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确保办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我市法院现有一起“久押不决” 案件,涉及经济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分,依照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已对在押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四、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一)强化审判理念,提审审判效果。在审判质量的总体把握上,此次整改着力让每一名刑事法官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 提高政治担当,防止机械办案,充分考虑案件性质、前因、被害人有无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 结合不同案情把附带民事赔偿做足做实,围绕审判效果做好法律适用、矛盾化解、舆情分析、信访评估等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宽严相济,做到罪刑相适应。努力在刑事裁判中实现公平正义,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在提高审判质量的具体措施上,强化院庭长办案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办案类型和数量要求,让分管院长最大限度地剥离行政事务性工作,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承办,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刑事案件由院庭长承办。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为合议庭提供咨询参考意见等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定位,简化操作规则,促进不同业务庭交流,解决好刑事与其他业务交叉中的疑难问题,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为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前置过滤功能。强化刑事法官熟悉和掌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审理新类型案件,或者法律适用意见分岐较大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须通过“类案推送” 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案例数据库等平台进行检索,作为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同类案件的参考,防止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重大错误。
  (三)以信息化为依托,提高审判效率。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化技术专项培训,推进刑事法官熟悉和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体验信息化的高效便捷,从“要我用”到“我到用”,实现庭审笔录、合议笔录、撰写法律文书语音录入, 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而且最大程度减少裁判文书出错率,提升了文书质量。有效减少了办案法官的事务性工作,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五、全面查缺补漏,全力整改提升
  (一)对病犯收监难问题加强协调与监督。强化法院自身工作依法进行,争取将收监难问题解决在宣判前,凡未羁押诉讼的刑事案件被告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依法将有关逮捕手续交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执行逮捕。特殊情形提交政法委专题研究解决,公检法相互配合。对于严重违法拒收的情形,通知检察机关进行执行监督。
  (二)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对于诈骗案件或合同诈骗案件,如涉及与经济纠纷难以区分的情况,要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必要时向上级法院请示,防止和纠正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为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严格危险驾驶罪缓刑、免刑适用。自2020 年起,市中级法院对危险驾驶犯罪统一把关, 对有特定情节的轻微醉驾充分体现宽宥,实现宽严相济,宽严有度。针对罚金刑适用效果不明显, 整体偏低的状况,调整罚金刑的裁量尺度,区分案件醉酒程度、车辆类别、道路情况、危险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不同,使罚金刑对被告人产生剥夺感和警示性,实现刑罚惩治效果,避免短期监禁刑的弊端。
  (四)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更多工作便利。除免费为援助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外,主动为援助律师和被告人亲属搭建联系,增强被告人及其亲属对援助律师的信任,在开庭时间安排、异地开庭交通出行等方面,兼顾到他们的不便,力求从合作效果上激励援助律师。
  (五)推动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审查认定与处置工作。强化立案审查,涉案财物必须随案移送清单,能够反映财物来源、性质、类型、价值、权属等,并附有相关法律手续 ;开庭审理设立专门环节,就涉案财物权属情况进行法庭调查,要求公诉机关对财产处置提出意见,对于涉案财产不明的,要求公诉机关补查。裁判文书要明确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追缴或者退赔的金额以被告人的实际违法所得为限。刑事审判庭在案件生效后立即移送立案庭,交付执行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妥善执行和处置。
  (六)强化职务犯罪及党员犯罪案件与相关办案机关沟通协调。全市法院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必须核查被告人是否属于中共党员或公职人员,庭审笔录能够反映审判人员的针对性讯问。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党员犯罪案件实行台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向原办案的机关、组织人事机关、被告人原工作单位、原所在党组织通报案件情况的具体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着力提高全市法院的刑事司法水平,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门峡、更高层次的法治三门峡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全域旅游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3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部门深入研究 , 采取有效措施 , 认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以谋为先 , 营造全域旅游发展浓厚氛围
  (一)提高认识 , 切实增强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积极组织全域旅游建设成员单位系统研究全域旅游发展问题 , 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和《河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域旅游、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 将全域旅游作为重点和主线 , 持续抓紧抓好。
  (二)整合资源 , 全面梳理全域旅游发展思路。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抓手 , 按照沿黄生态文化旅游带和“早期中国”文明长廊规划布局 , 对全市文旅改扩建工程及文旅潜力型项目进行梳理 , 明确发展重点及方向 , 夯实全域旅游发展基础。积极推进《三门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 年)》编制工作 , 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三门峡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高阳山大健康产业园总体规划》《三门峡陕州古城旅游建设规划》《渑池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以及 19 个重点旅游贫困村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 , 着力织就“全市一张图”“崤函一片网”。注重“文旅 +”发展 , 积极与生态、交通、水利、农林等有机整合 , 全面推进沿黄抢险道路、沿黄百里生态长廊的文旅要素表达 , 打造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文旅融合创新区。
  (三)抢抓机遇 , 借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借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 初步谋划 14 个项目 , 总投资 500 多亿元 , 着力打造具有崤函特色的“黄河文化旅游片区”, 力争将我市重大项目纳入全国、全省的“大盘子”。借助长征国家文化主题公园发展战略 , 积极争取纳入红二十五军等红色资源 , 提升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全市文化高地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仰韶文化发现 100 周年纪念活动 , 谋划基础设施建设 , 进一步优化我市文化旅游发展环境。
  二、以民为本 , 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一)强化旅游富民意识。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 , 本着“文化惠民、广电为民、旅游富民” 的总体发展理念 , 着力实现在文广旅工作中乐民育民、在项目发展中富民强民。尤其是在脱贫攻坚战役中 , 通过项目带动、景区带村、安置就业、输送客源、定点采购、培训指导、宣传营销、企业帮扶等形式 , 将旅游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紧密对接。在卢氏县官道口镇新坪村、湖滨区会兴街道东坡村等打造了村民务工挣“薪金”、土地流转得“租金”、扶贫投入获“股金”的“三金” 收入新模式 , 并得到有效宣传推广。举办和参加省、市乡村旅游和扶贫培训 4 次 , 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再上新水平。
  (二)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规定 , 围绕交通、游览、安全、卫生、购物、经营管理、资源环保、资源和市场吸引力、智慧景区、游客满意度等硬件和软件建设情况, 加强对A 级旅游景区的持续化长效化监督管理, 实现了旅游景区的“保牌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 ,2019 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8 个, 建设景区停车场 5 个、车位 600 个、自驾
车营地 2 个。继续完善 24 小时值班和投诉举报机制,2019 年游客投诉率始终控制在 0.5‰以内, 且56 件投诉均已办结。推动文明旅游发展, 开展了“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文明旅游宣传月”、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为中国加分”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和“文明旅游”专题讲座 , 创建省级文明景区5 家(含标兵)、市级文明景区 2 家。
  (三)强化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豫西大峡谷、陕州地坑院 3 家景区申报省级智慧景区先进单位 , 明珠宾馆有限公司获批第三批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投资1800 万元 , 指导市文旅集团与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三门峡智慧旅游指挥平台。融合建立新的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大与知名 OTA 合作 , 陕州地坑院与腾讯开展合作 , 函谷关景区与同程、美团、携程等 9 家单位实现 OTA 线上平台合作 , 燕子山景区与大众点评、淘宝店、天猫店等 17 家电商平台均有合作。目前 , 我市 A 级景区和星级饭店均达到河南省华游项目全息信息系统要求 , 实现在高德地图上的实时维护和数据更新 , 为游客提供包含假日出游预测、景区介绍及评价、厕所导航及投诉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全市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核心游览区域全部实现无线上网(Wi-Fi)或 4G 网络全覆盖。
  三、以文为魂 , 强化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一)着力构建现代旅游体系。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 突破传统旅游方式 , 着力将旅游从“吃住行游购娱”向“商养学闲情奇(商务旅游、养生旅游、研学旅游、休闲度假、情感旅游、探奇旅游)转变 , 推动旅游体系化发展。打造以天鹅湖旅游度假区为主的生态爱情游项目、以河南仰韶酒业为代表的工业游项目、以山水隐庐微度假综合体为代表的乡村游项目、以陕州地坑院、渑池赵沟古村为代表的民俗游项目、以卢氏汤河裸浴为代表的康养游项目、以红二十五军军部为代表的红色游项目、以灵宝河南振宇公司为代表的研学游项目、以卢氏·企鹅山水音乐节为代表的夜游型项目、以函谷关桃林大战为代表的互动游项目、以湖滨区胜源农场为代表的采摘游项目 , 并用 10 条精品线路进行连接 , 推动了旅游布局从“散点式、景区型旅游”向“景区、城市、乡村”三位一体式的“全域式、全景型旅游”转变 , 初步形成了休闲观光、体验度假、健康养生相互融合、门类齐全、特色品质的旅游发展体系。
  (二)着力扶持文旅市场发展。积极落实《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 奖励相关企业单位 69 万 , 出台《2019 白天鹅旅游季组团奖励措施》。加强文创产品投入 , 积极扶持以白天鹅文创、灵宝金石、老陕州印象、仰韶彩陶为代表的文旅企业发展 , 命名了灵宝鑫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 12 家汽车后备箱工程示范单位、松果立体牡丹等 3 家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河南弘焱文化旅游传播设计开发的白天鹅文创产品“肖城、美峡”吉祥物在延安文化传承博览会上被评为“银奖”。豫西百草园项目入选 2019 年河南省文化产业盛典文旅融合新锐项目榜单。我市拍摄制作的全景声自然纪录片《鹭世界》荣获国际艾美奖特殊贡献殊荣并登陆全国各大院线。在央视2019《魅力中国城》文化旅游魅力榜单上 , 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获评“年度魅力文化景区”, 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获评“年度魅力文旅品牌节庆”, 白天鹅文创获评“年度魅力旅游文创产品”。
  (三)着力推动城市文旅表达。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和区位生态优势 , 打造仰韶文化、老子文化、白天鹅文化、温泉文化等为一体的文旅景点。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 , 组织企业和文创产品参加了 2019“一带一路”走出去国际论坛、北方十省旅游交易会、昆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第四届文体旅产业高峰论坛、黄河金三角黄河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 , 以及深圳文博会、义乌博览会等高规格、有影响力的会展。通过黄河文化旅游节和中国摄影文化节等重大节日活动 , 彰显了我市文旅资源新形象 , 搭建了招商引资的新平台。积极推进宣传推广 , 投入1011.3 万元用于旅游市场的宣传推广营销 , 连续举办乡村康养游、古村风情游、休闲度假游、白天鹅旅游季等乡村旅游主题活动 , 组织全省民宿建设助推脱贫攻坚观摩会暨三门峡市 2019 休闲度假乡村旅游启动仪式 , 在省外和三门峡重点区域内投放大量广告及宣传版面。加强旅游对外合作 , 加入“华夏文明之源文化旅游推广联盟”, 同 43 个城市签定了旅游联盟合作协议 , 积极打造豫晋陕文化协作区和国内外文旅发展命运共同体。
  四、以效为伴 , 强化全域旅游工作有序实施
  (一)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建旅游风景道 22.4 公里(含铁路风景道 1.4 公里)、旅游驿站 5 处、民宿 11 个、旅游标识系统 320 处。老子文化养生园、冠云山景区、仰韶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全省 2020 年重点建设项目。
  (二)招商引资再上新水平。签约豫西山地民宿产业集群项目、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蜜月度假村建设项目、卢氏玉皇山森林康养旅游区及范里商圣产业文化旅游生态园项目、卢氏县山水隐庐美宿集群微度假综合体、卢氏县晓墅乡村度假综合体旅游扶贫项目等 5 个生态旅游项目 , 签约投资金额 49.1 亿元 , 较上年增幅363.2%。
  (三)资金投入实现新突破。积极推动湖滨区东坡乡村旅游综合体、渑池仙门山景区、灵宝老子文化养生园等 14 个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 年度投入资金 9.3 亿元。三门峡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5402 万元 , 较上年增长 35%; 卢氏县给予民宿扶持引导资金 7000 万元、渑池县投入 600 万元,
为高阳山温泉度假区等项目协调银行贷款 3300 万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业渡过难关工作举措的通知》, 就文旅企业贷款、租金、社保金、税金、旅行社保证金以及文艺团体演出补助等进行扶持 , 并设立了 650 万元文旅专项资金 , 稳定文化旅游市场、支持文旅企业疫后恢复经营。
  下一步 , 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 的发展思路 ,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 奋力开创我市全域旅游工作新篇章。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
城区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对我市城区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7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针对城区公厕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 , 抓紧整改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科学规划城区公厕布局
  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 , 逐步建立了以独立式公厕为主 , 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为辅 , 活动式公厕为补充的城市公厕布置格局。结合旧城提质改造工程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 , 统筹规划建设了一批独立式公厕和移动公厕 , 以解决城区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
  (一)注重外部引导设计。实施公厕“亮化” 工程 , 设立太阳能指示牌 120 个。公厕门头用夜间发光字, 厕内灯光照明完好。在路口、交通要道、重要设施等处设置标志牌指示公厕位置。公厕性别标识牌采用简单、直观的图形或文字 , 便于识别。
  (二)注重内部人性化设计。合理设置蹲位数量比例 , 公厕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 1 ∶ 2, 同时增设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公厕内设置便捷设施 , 科学设计无障碍通道 , 提供坐式马桶、抓杆等无障碍设施。
  (三)注重艺术景观设计。城市公厕设计中 , 参考周边建筑特征、景观风格、色调线条等要素 , 在保证公厕功能性的同时与周边环境融合 , 使城市整体美感更加协调。
  二、加大城区公厕建设管理投入
  自 2019 年 1 月开始 , 我市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包含公厕运营和管理)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PPP 模式运作。为保障移交后的公厕运营管理有序进行 , 要求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以及运营企业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 加大相关投入 , 提高经费预算用于部分移动公厕的提升改造 , 以保障城市发展需要和人民生活需求。
  三、严格城区公厕日常管理维护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公厕日常管理制度 , 建立中心主任、管理员、保洁员三级管理体系 , 层层压实责任 , 实施网格化管理 , 明确专职保洁员 , 建立完备公厕档案 , 切实做到一厕一档。
  (二)统一规范管理。对环卫部门管理的道路公厕实行 24 小时免费开放 , 今后将在市区逐步推行公厕全天候免费开放。成立公厕维修专班 , 加强公厕的日常维护 , 确保水、电等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三)做好疫情防控。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疫情防护力度 , 制定特殊时期的公厕管理标准 , 做到“一客一冲洗”, 每天早、中、晚消毒防疫 3次 , 并在全市范围内循环开展“城市大清洁”活动 , 以行业最高标准对包括公厕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保洁和防疫。
  (四)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常态化监督考核制度 , 依据《三门峡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标准》, 对公厕实行日监督、月考核机制 , 督促市区公厕标准化运营 , 提高公厕管理水平。
  四、强化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公厕管理
  (一)推进公厕共享。进一步动员沿街单位树立服务群众理念 , 克服畏难情绪 , 推进公厕共享。目前 , 我市已有 216 座沿街单位公厕实现对社会开放。对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公厕标识做到统一设计、统一规格、醒目清晰 , 提高单位公厕开放便利性。下一步 , 将推动沿街单位公厕做到应开尽开。
  (二)加强管理维护。开放公厕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公厕的卫生管理和设施维护 , 做到灯明水通 , 设施完好 , 做到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严格保证开放时间 , 原则上在工作日完全开放。开放公厕单位不得对外收费 , 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停用对外开放厕所 , 不得采取其它限制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社会公厕开放情况监督检查 ,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 , 对免费开放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 并限期整改。公布举报电话 , 接受市民监督。
  下一步 , 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持续在“补量提质”上下功夫 , 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厕管理 , 方便市民群众的日常需求 , 争取将城区公厕打造成为彰显城市品质、满足人民需要、诠释城市文明的亮点工程 , 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解决中小学入学难大班额工作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解决中小学入学难大班额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8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 , 采取有效措施 , 加大工作力度 , 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关于局部学位不足的问题
  (一)关于市商务中心区无公办初中、学位不足的问题。按照《三门峡市城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 年)》要求 , 在陕州大道南侧、冶西路西侧规划新建 1 所初级中学, 占地 33.3 亩, 计划新增教学班 24 个、标准学位 1200 个。目前 , 正在编制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下一步 , 将继续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 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 进一步优化市商务中心区学校布局 , 有效缓解学位不足问题。
  (二)关于开发区无初中 , 市外中和市二中入学压力大的问题。实施甘棠学校项目 , 位于市外国语高中对面 , 为九年一贯制新建学校 , 计划新增教学班 60 个、标准学位 2820 个(其中小学标准学位 1620 个 , 初中标准学位 1200 个)。目前 , 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已报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批。项目建成后 , 可完全满足开发区学生初中入学需求 , 将极大缓解市外国语中学、市二中入学压力。
  二、关于择校观念强烈的问题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 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 缩小校际间差距 , 妥善解决群众择校观念强烈的问题。
  (一)深化改革 , 推进校际间均衡发展。坚持聚焦中小学高质量发展 , 激发办学活力 , 推进校际间均衡发展。引进江苏教育集团、东方剑桥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 , 满足群众教育多样化需求。成立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和阳光小学教育集团 , 实施集团化办学 , 打造以强带弱、捆绑考核、优质均衡发展样板 , 实现校际间资源共享、文化共建的科学化治理。县域内通过采取组建城乡中小学教育共同体和盟校制等方式 , 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 缩小学校间差距 , 推进校际间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管理 ,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按照“构建教研协作区、打造优势学科群、培育学科带头人”的教学教研思路 , 建立乡镇内片区教研、县域内共同体教研、县域间东中西部协作区教研 的教研体制 , 形成全市三级联动协作教研体系。考核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工作室 40 个 , 创建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2 个 , 连续五年举办“学校特色发展论坛”, 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市域内、县域间协作共进均衡发展 , 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提升管理水平 ,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创新举措 ,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出台《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鼓励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 引导城镇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 , 持续开展城镇学校定向贫困地区学校对口支教活动和学区间、乡镇间走教活动。逐步扩大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规模 , 深入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和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 , 进一步优化薄弱学校师资配置 , 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 让中小学生就近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引导 , 树立正确入学理念。招生入学期间 , 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标准化提升、特色学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 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 ,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促进学生合理流动。特别是向家长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 , 传播科学教育和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理念。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 , 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 , 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 避免盲目择校。
  三、关于教师配备不足的问题
  (一)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按照“总量控制 , 统筹空编”原则 , 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 由市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每年中小学教师用编总量 , 确保中小学教师“退补相当”。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 , 根据中小学校学生及班额变动情况公开招聘教师。2019 年全市教育系统共招聘公办教师 519 人 , 目前已全部到岗。
  (二)建立人才引进机制。2020 年计划分两批引进教育人才 ,3 月第一批引进人才 6 人 , 目前已完成面试 , 正在考察 ; 第二批引进人才工作将在 9 月启动。
  (三)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关于提高教师待遇有关要求 ,2019 年 , 累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7598 人 , 共计 626 万元 ; 班主任津贴 6396 人 , 共计 333 万元 ; 教师教龄津贴 21987 人 , 共计 459 万元。
  四、关于建设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关于开发区甘棠学校建设用地的问题。2019 年 4 月 2 日 ,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启动甘棠学校建设 ,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招标等事项。目前 , 该项目建筑方案已报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批 , 开发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在进行土地回购、赔偿、收储工作。下一步 , 市政府将持续聚焦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 , 进一步加快土地收储手续办理 , 尽早开工建设 , 力争 2022 年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
  (二)关于湖滨区德馨苑小学建设的问题。目前 , 已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制定城市道路及管网有关问题详细方案。
  (三)关于崤函小学热交换站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崤函小学学校内另行选址 , 将热交换站迁移 , 让出消防通道。下一步 , 将热交换站纳入湖滨区斜桥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整体搬迁。
  下一步 , 市政府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 加大工作力度 , 创新工作方法 , 主动作为、强化措施 ,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解决好中小学“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 , 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对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书第 46 号)收悉后 , 市政府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 , 采取有效措施 , 扎实推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增强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 , 提高认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有资 产管理制度 , 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 切实扭转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同时 , 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培训、组织在线学习、邀请专家网络授课、微信公众号具体指 导等方式 , 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二)健全机制 , 履行职责。建立三门峡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专班 , 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健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 对我市国有资产发生重大变动的 , 按要求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 切实做到依法报告、应报尽报。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 实行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分层管理体制 , 营造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国有资产底数有待理清的问题
  (一)夯实数据 , 摸清家底。扎实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报统计工作。根据行业数据主要指标审核责任表 , 明确填报单位的主要审核指标 , 认真比对有关数据 , 确保数据填报规范准确。进一步摸清底数 , 重点做好实物量、价值量数据比对分析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加强资产年报的会审力度和考核要求 , 确保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资产信息系统的一致性。
  (二)强化措施 , 分类指导。出台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水利、林业、卫生健康等行业指导文件 , 明确计量方法和计价标准 , 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要求 , 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分类登记入账 , 规范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出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三政办〔2018〕2 号), 针对部分单位不动产权证缺失等问题 , 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
  三、关于部分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优化环节 , 提升水平。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审机制 , 根据预算收支情况及资产配置标准 , 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进行科学合理配置 , 不断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对救治器械、医疗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 , 切实做到高效配置。进一步细化国有资产使用、调拨、划转、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 优化工作流程 , 巩固完善管理机制 , 确保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
  (二)健全制度 , 提高效益。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拟出台《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 集中管理办公用房 , 明确房屋权属 , 从严核定面积 , 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 , 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拟出台《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 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四、关于资产管理基础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充实人员 , 提高素质。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 , 明确分工 , 细化责任 , 不断充实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 将管理目标与人员绩效考核相结合 , 落实奖惩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培训 , 提高共同管理意识 ,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 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二)加强检查 , 落实责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外部审计监督 , 通过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定期盘点清查、专项审计相结合 , 不断加大外部审计检查力度 , 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调拨及处置等情况。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收费性资产进行调查统计 ,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市直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并对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 , 督促相关单位提高财经法纪意识 , 增强责任意识 , 切实落实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具体管理主体责任 , 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
  下一步 , 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 ,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 , 逐步规范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 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水平 ,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报告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5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
  吴革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
  汪晓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亢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建刚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小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相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李 松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许宝弟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
  周建文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增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
  周长青为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张志刚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周建文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提请 :
免去周增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 免去周建文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周长青为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志刚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请予审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 安 伟2020 年 5 月 8 日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吴革宇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现提请免去 :
吴革宇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晓红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亢康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建刚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李小敏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郭相耀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
务; 李 松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许宝弟同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院 长 : 梁 维2020 年 4 月 14 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杨少敏 杨国谦
任 :王建勋 张秀丽 张欣照 张根星
副主任 :肖群兰 张建峰 张朝红 吕均平 陈天栋 武跃峰 赵节跃
韩迎春 赵瑞平 胡家群 段建民 侯乐见
秘书长 :任晓云
员 :王云波
史艳婷
侯建光
缺席人员 : 常万勇 常天朝 崔飞飞
白拴鱼 朱振华 刘正午 副主任 :宋万轩
李安顺 李怀国 李述勇 李雪红 员 :梁洪有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庆志英 市政府副市长 吕根友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永瑞 市政府副市长 聂红超 市教育局局长
张志鹏 市监察委副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李主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万增 市城管局局长
司玉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立明 市民政局局长
乔建厚 卢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毋慧芳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曹海生 陕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廷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冠松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扶贫办四级主任科员
张行军 渑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5 月 13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万轩、肖群兰、张建峰、张朝红、吕均平、韩迎春和秘书长任晓云及 31 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群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建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少敏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节跃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瑞平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 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大会补选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1 人。
第三条 补选候选人的产生,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 20 人以上联合提名 ;代表 20 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必须在“代表 20 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被提名人的情况和提名理由,签上提名人的姓名。除被提名人拒绝接受提名外,主席团应将所提候选人提交代表团酝酿协商,依法列入候选人名单。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 5 月 15 日 12 时。
第四条 本次提名补选的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候选人等于应选人数,进行等额选举。
第五条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 选举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选举。选票一张,为大红色。选票名称为 : 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第七条 在主席团领导下,主会场与分会场同步进行选举,分别投票、计票,最后由总计票人汇总计票结果。
第八条 大会设总监票人 1 名、主会场与分会场共设监票人 16 名,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总计票人 1 名、计票人若干名,保密员 6 名,由大会秘书处从工作人员中指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 对主会场与分会场的发票、投票和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大会设 8 个选区,其中主会场设 4个选区 :主席台 1 个,台下 3 个 ;4  个分会场各设 1 个选区。每个选区 1 个票箱,代表按选区分别到指定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在本选区投票,其他代表依次投票。选举时, 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 对某候选人表示反对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若要另选他人,应先对候选人表示反对,然后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 ;对某候选人弃权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不得另选他人。画写选票一律用大会提供的书写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如果选票有画写模糊的情况, 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可以辨认的部分为有效。如选票画错,可向计票人员提出,经大会主持人批准,始得换发选票。代表本人不能画写选票的, 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画写,被委托人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画写。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十条 大会选举时,各选区发出的选票与到会的代表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投票完毕, 当场启封票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签名报告大会主持人。各选区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的,本次选举有效 ;收回选票数多于实发票数的,本次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第十一条 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并签名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第十二条 有关候选人的材料,除大会主席团和秘书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向大会传送和印发,也不得外传。为保障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在大会选举期间违反《选举法》和本《选举办法》者, 由大会主席团责成有关方面及时调查,弄清情况, 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或遇到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群兰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肖群兰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本人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现请求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批准。
 
辞呈人 :肖群兰
2020 年 5 月 13 日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建峰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建峰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
  请予批准。
 
辞呈人 :张建峰
任职务。 2020 年 5 月 13 日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少敏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杨少敏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
  我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辞呈人 :杨少敏    2020 年 5 月 13 日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节跃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节跃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
  我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辞呈人 :赵节跃 2020 年 5 月 13 日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瑞平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
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瑞平
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
  我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予批准。
 
  辞呈人 :赵瑞平2020 年 5 月 13 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 杨国谦 张秀丽
任 :王建勋 张欣照 张根星 陈天栋 武跃峰
副主任 :宋万轩 肖群兰 张建峰 张朝红 赵节跃 赵瑞平 胡家群
吕均平 韩迎春 段建民 侯乐见 侯建光 常万勇
秘书长 :任晓云 常天朝 崔飞飞
员 :王云波 史艳婷
白拴鱼 朱振华 李安顺 李怀国 假 :
李述勇 李雪红 杨少敏 员 :吕 刘正午 梁洪有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