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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关于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2月10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财政局局长  宋东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门峡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站位全局,科学运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768610万元,实际完成817873万元,为预算的106.4%,增长19.2%。其中税收收入553872万元,增长17.7%。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036684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等),执行中中央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14250万元,加上使用上级新增补助、超收收入、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541730万元,实际完成15385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增长1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18981万元,实际完成267662万元,为预算的122.2%,增长2.8%。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62693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超收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96665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59358万元,实际完成3319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4%,增长26.9%。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25000万元,实际完成136962万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23.9%。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11577万元,执行中,加上使用上级新增补助、调入等资金安排支出209803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21380万元,实际完成4209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1.5%。超收收入形成的财力,用于年度中出台的各项改善民生政策资金配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6397万元,实际完成121405万元,为预算的125.9%,增长56.6%。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7443万元,执行中,加上使用上级补助等安排支出,减去对县(市、区)的补助,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08203万元,实际支出1082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0.8%。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3年预算执行的重点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着力支持“四大一高”战略实施。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四大一高”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跟踪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污水处理厂迁建、三门峡海关及监管查验场的建设工作。认真研究经济和财政政策,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力度,在中央大幅削减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8.8亿元,市投资集团等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20亿元,大大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全市的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支出以及商务中心区、黄河公园、污水处理厂迁建、三门峡海关及监管查验场等“四大一高”建设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围绕“一高两化”,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认真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加企业研发支出税前扣除项目等政策。取消或免征33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13大项1子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奖励补助等财政激励措施,大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争取上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6500万元,鼓励招商引资,推动工业主导产业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筹措科技经费2591万元,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筹措资金10783万元,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
  三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178981万元,增长8.4%。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全市向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1.7亿元,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类资金,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支持农超对接、品牌战略、农村市场与农产品流通集中连片建设,为果品加工业、畜牧养殖等产业化的迅速发展和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加大对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三山一滩”扶贫开发建设需要,实施23个贫困村整村推进,2.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解决了1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3个村入选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4个村入选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四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省、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为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2013年,全市财政支出中涉及民生的支出达10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70.2%。其中,教育支出331573万元,增长13.3%。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60元,达到小学560元、初中76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580万元,增长6.8%。6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3.7万人按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3.5万城镇低保、8.7万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不低于200元和100元,7900余名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200元和2220元。医疗卫生支出107678万元,增长11.1%。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年30元,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住房保障支出41802万元,增长9.4%。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8742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37万元。继续实施各项文化惠民政策,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政府采购百场戏活动,免费为农民演出258场。
  五是深化完善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过头费”或采取各种手段虚增收入,保证税收和非税收入质量。严格支出管理,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水平压减10%。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加快分配下达上级补助大额资金和年初预算安排专款,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公务卡使用率大幅提高。改进和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强化资金动态监控。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6.7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722个,评审金额41.7亿元,审定金额36.4亿元,审减金额5.3亿元,审减率12.7%。围绕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农村“三资”管理监管平台,三门峡阳光基层廉政网正式运行,从源头上预防了农村各类违纪违法情况的发生,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作为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把“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共承办建议、提案49件,其中主办24件,全部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22件,占91.7%。
  2013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依然偏小,质量偏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4年财政形势
  2014年我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入方面。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已趋于常态化,推进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将减少一部分收入。我市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传统支柱产业税收贡献下降,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有待提高,将制约财政收入增长。中央和省补助地方支出增幅下降,将对我市争取上级资金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支持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大幅度增加投入,实施“三大战略”定位、推进“四大一高”战略,需要强化财力保障。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还款压力增加。
  (二)201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奋斗目标,坚持“求转、求进、求实”总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预算编制原则:依法理财、收支稳妥、突出重点、精细透明、注重绩效、勤俭节约。具体编制中,注重规范重点支出预算安排办法,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增强各类预算的统筹衔接,集中财力办大事。注重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税收与非税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5%。各县(市、区)收支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40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3%。
  税收收入95000万元,增长25%。主要项目:增值税23500万元,增长28.3%;营业税27800万元,增长31.2%;企业所得税13400万元,增长21.6%;个人所得税3700万元,增长21.5%;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28500万元,增长17%。
  非税收入45000万元,主要项目:专项收入85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000万元,罚没收入1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5000万元。
  2.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4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128万元、市县体制结算收入47872万元,2014年市级财力21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7%,全部安排支出。
  基本支出123320万元,比2013年预算安排增加8520万元,增长7.4%,占市级财力的57.4%。其中: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0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占市级财力的51.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0万元,减少1480万元,下降10%。项目支出91680万元,比2013年预算安排增加8480万元,增长10.2%,占市级财力的42.6%。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教育支出40775万元,增长17.2%。
  农林水事务支出16435万元,增长17.8%。
  科技支出2124万元,增长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12万元,增长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36万元,增长23.6%。
  节能环保支出5464万元,增长17%。
  总预备费2000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安排。
  市级经常性收入预计90000万元,增长7%。教育、科技、农林水事务等法定支出预算增幅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
  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均列入年初预算,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为220326万元。
  (五)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01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收入项目是:地方教育附加18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428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706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780万元,实际安排支出预算7240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省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根据2013年市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股利、股息收入。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战略性调整等。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和十八大关于编制全口径预算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2014年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报市人大审议。基金收入包括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利息收入等,基金支出专项用于社保对象待遇支出。2014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预算215593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167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支出预算213798万元,预计结余179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413万元,支出14190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774万元,支出108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256万元,支出572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659万元,支出307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91万元,支出763万元。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以上收支数包含各县(市、区)。
  三、201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将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整合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统一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统筹谋划使用重点,创新支持方式,培育高成长性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整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加大资金规模,培育高成长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落实促进养老、健康、信息、文化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电商物流设施建设,加大对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以及监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奖励政策,对“四大一高”重大招商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加快打造经济和财政收入新的核心增长点。
  (二)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发挥政府投融资公司作用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运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政府部门的社会责任、远景规划、协调能力和民间资本的管理效率有机结合。完善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税政策,加快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持产业集聚区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始终把服务“三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按照稳粮、提效、转型的思路,支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生态农业发展工程,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机制。按照农业“休养生息”的要求,促进耕地修复与保护,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保护性耕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机制四项制度创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标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化解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区分教育的公共性层次,完善针对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并逐步增加个人缴费比例,建立政府、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筹资机制。推动建立按病种、人头和总额预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费用总额及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的控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政策。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建设美丽三门峡。
  (五)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开展三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政策,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举债程序,限定资金用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支出标准体系、公务支出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今年我市财政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务实发展,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