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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1-04-1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4月16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南昌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及相关议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胜高、韩迎春、张志鹏、张晓燕和秘书长任晓云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研究了第二十九次常委会议程草案。会议听取了《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的决定》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我市黄河生态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汇报和拟任免人员情况介绍。

    会议决定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建议议程。

    刘南昌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大意义、理论依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找准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定位和职责,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法治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贯彻始终。要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立法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工作短板、重点,凝心聚力,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善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高度重视《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强化沟通、确保质量,同时积极谋划水体保护立法工作。


作者:刘雨啸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