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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6-09-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按照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深入了解我市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9月2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红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湖滨区王官、天鹅湖湿地公园、陕州区桥头湿地、灵宝市北营村、北村村和老城渡口等沿黄湿地进行实地察看。调研组每到一考察点,都认真听取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和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领导就该处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的详细说明。考察结束后,又专门召开了由相关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大、政府、林业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我市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建立保护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今年1月6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会上下发了《三门峡市保护白天鹅及栖息地工作方案》和《三门峡白天鹅栖息地主要违法违建项目清理任务一览表》。10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伟深入王官白天鹅重点保护区视察违建清理情况并明确强调: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护白天鹅及栖息地,湿地保护红线不可逾越,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法规意识,强化生态红线思维,依法履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治工作必须到位,扶持周边群众合法脱贫。主管副市长牛兰英同志也多次到白天鹅栖息地调研,要求强化监管,落实好湿地保护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市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到现场调研督导。市林业和园林局全力配合市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协助市督查办定期到现场督查,根据清理工作进展,编印《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简报》四期。相关县(市、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了辖区内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方案,建立了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了提升社会各界对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意识,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了《三门峡市白天鹅及栖息地(湿地)保护宣传方案》,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报告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和市政府《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湿地和白天鹅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二是依托第20个 “世界湿地日”、第35届全省 “爱鸟周”,开展了主题日宣传、生态建设摄影大赛、湿地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并利用出租车LED屏、公交车体和站台制作“关爱湿地、保护天鹅”公益广告;三是与大河网合作开通了三门峡黄河湿地保护公众微信平台,在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开设“保护湿地、留住天鹅”专栏,刊发了《万众爱心二十年、只为留住白天鹅》《白衣仙客需温柔对待》等一系列宣传文章。

    (三)多措并举,提升保护水平。市林业和园林局立足本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科学保护水平。一是邀请北京湿地研究中心对沿黄白天鹅栖息湿地进行实地科考调查,编制了《三门峡市白天鹅栖息湿地恢复修复方案》;二是申请国家林业项目资金190万元,建成白天鹅重点保护区无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湿地水生植被恢复项目,修建了王官湿地观鸟平台及步道;三是开辟湿地生态保护新渠道,申报了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四是举办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提高了白天鹅疫病防控水平。

    (四)迅速行动,强化保护成效。沿黄县(市、区)坚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清理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依法开展违法违建项目拆除治理工作。陕州区:2月29日清除了张湾乡七里村和桥头村湿地范围内渔家饭庄6家,清理大型渔船9艘、小型渔船18艘,并通过设置隔离围栏等方式加强后续治理。该区于6月底全面完成了黄河七里段非法经营农家乐、渔家乐项目违建清理任务。同时,区财政安排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辖区内黄河湿地的巡护管理及白天鹅的监测、救治等工作。湖滨区:3月4日完成了王官白天鹅重点保护区西边林地内餐饮服务项目清理任务;9月23日完成了“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强拆清理工作;近期,湖滨区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和区长办公会,就“水乡东坡旅游开发”项目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项目现已全面关停,经营设备已清运,路灯、栈道和渔网等设施正在拆除。灵宝市:对老城渡口白天鹅重点保护区违建鱼塘项目下发《联合整改通知书》,督促养殖公司拆除管理房2处、清理渔塘约300亩、处理各种鱼产品10万斤,并拟对该违建项目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违法违建项目清理工作进展缓慢。根据市人大《决定》、市人大《决议》和市政府《三门峡白天鹅栖息地主要违法违建项目清理任务一览表》中时间节点要求,拆除工作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为白天鹅的到来做好准备。截至目前,未按期全面完成清理任务的违建项目主要有以下两处:(1)湖滨区王官白天鹅重点保护区东边范围内“水乡东坡旅游开发”筑坝围堰项目。目前,该项目虽已全面关停,经营设备也已清运,但一些路灯、栈道和渔网等设施还未清除。(2)灵宝市老城渡口白天鹅重点保护区违法建造鱼塘项目。该违法项目占地1100余亩,拆除工作进展缓慢。截至目前,虽已完成300亩违建鱼塘的退湿工作,但大面积的鱼塘仍在生产经营之中,对保护区造成的人为干扰依然严重。

    (二)基层干部湿地保护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基层干部,特别是部分村组干部,对湿地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学习不够,对保护白天鹅及栖息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大局观,严重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某些基层干部只顾眼前局部利益,打着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旗号,漠视湿地保护法规,不顾全市生态发展大局,肆意破坏滩涂湿地,给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三)执法部门间尚未形成工作合力。《河南省湿地管理条例》、市人大《决定》和市政府《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湿地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级林业、河务、环保、规划、国土、公安、水利、农业畜牧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但实际上在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还多处于“单打独斗”阶段,往往只注重履行各自部门的职责,而忽视了联动、联治的“特效”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职能部门间联动联治的工作合力,缺乏一定的工作威慑力和强制执行力,对非法侵占、挖塘、渔家乐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只是限期恢复,缺乏有效强制执行,没有达到预期的整治目的。

    (四)黄河湿地权属问题不明确。黄河库区滩涂土地及水面所有权属国有,目前虽由河务部门管理使用,但一直未确权,致使个别地方村组长期占有使用,转租、转包、未经审批私自开发现象突出,湿地破坏行为屡禁不止。而且,根据相关法律,在湿地恢复时,还要对这些开发建设、种植、养殖等项目进行合理补偿,这无疑给湿地保护工作增加了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政府及市林业和园林局、河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刘南昌同志9月1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座谈时的讲话精神和安伟市长10月8日在视察湖滨区王官白天鹅重点保护区时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将违建工程整治到位,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扶持周边群众合法脱贫。

    (二)加大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利用农村乡镇墙体标语,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市人大《决定》、市人大《决议》和市政府《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准确把握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全民保护白天鹅及栖息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摆上位置、融入人心。

    (三)强化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大局观念。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并正确理解、运用法律法规,把思想统一到有关法律和政策上来,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增强法制观念,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基层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时要反复掂量,看自己的决策是否符合上级规定和大局要求,确保上级的决策指示畅通无阻,真正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全局,维护好大局利益。在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兼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依法妥善解决沿线群众向白天鹅栖息地(湿地)谋利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白天鹅及湿地保护长效机制。白天鹅及栖息地(湿地)保护涉及全市各级政府及多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形成监管保护合力。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要按照《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33条规定,组织黄河河务、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黄河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湿地和白天鹅保护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栖息地(湿地)沿线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定期(白天鹅来前和走后)与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对湿地内存在的违法活动要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对违法违建项目要依法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清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启动问责机制或倒查机制。

    (五)处理好沿黄滩涂区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应对白天鹅重点保护区内黄河滩涂土地(含水面)进行确权划界,明确土地(水面)权属关系。根据法律和政策,可划归有利于白天鹅及栖息地(湿地)保护的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管理,保证白天鹅重点保护区的“长治久安”。要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研究制定湿地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对群众依法合理诉求给予合理补偿。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