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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院长梁维担任审判长审理涉农维权案件
发布日期:2015-12-08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12月3日,三门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维担任审判长,对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荆某某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组织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旁听庭审。   

    2014年2月26日,荆某某的亲属孟某在故县某坑口作业时发生意外被石头砸伤头部,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荆某某等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果后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荆某某等保险款30余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中,审判长梁维认真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对案件细节、双方的分歧及存在的疑点进行详细询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在法庭调解阶段,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明法释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梁维院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高度评价庭审技巧及效果,认为庭审流畅、合议庭配合到位。就法院审判工作、宣传工作、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