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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追加逮捕案件质量效果
发布日期:2014-08-2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市检察机关注重在强化三项审查、强化三项机制、强化三项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追加逮捕案件的质量效果。自2013年1月至今年8月,追加逮捕后的实刑判决率持续保持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三项审查,拓展线索收集渠道。一是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审查。对“另案处理”、“在逃”、“取保候审”等三类涉案人员,采取专人负责,跟踪监督,一跟到底的方式,全程监督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确保涉案犯罪嫌疑人“零漏捕”。二是加强对团伙、多次作案案件的审查。对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长、案情复杂的团伙作案、多次作案案件,将每案的涉案人员逐一罗列,标明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对事实不清的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通过证据比对,确定有无遗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三是加强对证据细节的审查。从审查卷宗和讯问犯罪嫌疑人两方面入手,严格核查每份证据,仔细核对每个细节,特别是对供述出现反复、证据发生变化的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二、强化三项机制,提升进程管控水平。一是健全案件审核机制。对可能存在漏犯漏罪的案件,采取承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复查、集体讨论的“三级审查”方式,避免出现“就卷办案、先入为主”的情况。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追捕案件跟踪、登记和通报制度,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在逃人员追捕情况的反馈沟通,督促公安机关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高追捕漏犯的到案率;在看守所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通过办案人员适时与在押人员谈心交流,促其积极悔罪,主动交代漏犯,协助检察机关发现线索。三是健全捕诉审衔接机制。加强与公诉部门、法院的沟通衔接,一经作出追捕决定,侦监部门第一时间向公诉部门通报,公诉部门及时反馈情况,使每件追捕案件都有结果;在法院审理环节,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对于检法双方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认识不一致的,充分交换意见,及时消除分歧。

    三、强化三项管理, 增强办案质量效果。一是加强台账管理。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对追捕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归纳追捕类型、涉及罪名,实行台账式管理,并据此对追捕对象实行备案登记、定期排查,督促侦查机关每月通报追捕到案情况。二是加强风险管理。积极运用案件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平台,加强类罪追捕工作调研,对涉及辖区群体性事件、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等敏感问题的案犯慎重追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三是加强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管理。与公安机关统一筹划、调整侦查思路,部署追捕工作; 在追捕过程中加强引导和监督,就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指导取证的意见和建议,以固定证据,提高追捕案件的质量。(市检察院)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