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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对《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2014-07-21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7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副主任肖群兰和秘书长杨治安带领由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卢氏县、灵宝市、陕县和市区,对我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来到卢氏县新建四星级酒店项目现场、大自然旅行社、双龙湾景区、豫西大峡谷景区;灵宝市金城旅行社、环宇旅行社、紫金宫大酒店、燕子山景区;陕县甘山森林公园、北营地坑院;市区中国国际旅行社、春秋国际旅行社、黄河公园等地进行认真察看。分别在卢氏县、市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卢氏县政府的汇报,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等60余名代表进行了座谈。检查期间,现场察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查看了政府、景区、旅行社有关资料,抽查了旅游部门执法案卷,并发放调查问卷160余份,详细了解了旅游经营者市场运作情况及旅游法宣传贯彻实施等情况。

 

 

    在卢氏县召开的座谈会上,王建勋指出,卢氏县要正确把握和定位县情,处理好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把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发展,进而引导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要在景点建设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和高质量服务。要加大《旅游法》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并吃透《旅游法》精神,促进旅游业发展。

    通过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在提升“大旅游”发展规划、整合和挖掘旅游资源、加强内部协作和外部合作、依法治旅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大做强旅游业,更好地服务“四大一高”战略。 (张东晓)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