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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四措施拓展行政审判职能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日期:2014-04-3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新期待、新要求,三门峡中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切实践行群众路线。

    一是降低“受案”门槛,解决立案难题。要求两级法院依法立案,除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外,均应依法受理,不得任意抬高受案门槛。全面排查梳理,对去年12件未予受理案件依法受理,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

    二是延伸“评查”功能,将评查工作延伸至上诉阶段的所有一审卷宗,对发现的文书制作、庭审程序、卷宗质量等问题及时与基层法院和承办人沟通,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中院正在审理的一、二审案件的庭审、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实行同步检查验收,保证每一个环节优质高效。

    三是强化“互动”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主动走访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住建局、土地局等行政机关,听取其对法院行政审判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行政执法难题,合理给予司法指导和建议。2014年,接受咨询15次、主动提出司法建议12条,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深入调研指导,合力促进行政审判。走访辖区基层法院,推广非诉行政案件约谈制、非诉行政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制等行政审判制度,研讨行政审判改革方向,交流经验措施。并对基层法院反映的行政审判难题进行归纳,作为下一步工作解决的重点问题,全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发展。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