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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4-04-11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4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省水利厅副厅长谷来勋率调研组莅临我市,就《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洲、副市长牛兰英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渑池县柳庄村和连霍高速扩宽弃渣场,实地察看“四荒”开发情况和连霍高速扩宽水土保持情况。

    在听取我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汇报后,调研组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工作扎实,取得了明显成绩,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调研组指出,水土保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水土保持法》为工作开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吸纳有益的建议,使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周严。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