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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级法院四项举措提高行政审判质效
发布日期:2013-08-2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中级法院四项举措提高行政审判质效
服务“四大一高”战略
 
    今年以来,三门峡中级法院针对部分行政案件,尤其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长期久拖不决,损害当事人利益,引起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决心“施猛药,治顽疾”,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清理积案、重新调整充实审判力量、提升案件质效。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14件,同比上升239.68%;结案26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55.77% ,结案率96.03%,在全省排名第一;2篇案例被省院推荐为最高院指导案例,行政审判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领导,充实人员。今年初,三门峡中院开始由常务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并在3月底全院机关开展的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中为行政庭配齐正副庭长、配备8名干警,充实审判力量,优化了行政审判资源,夯实了行政审判根基。
    二、清理积案,提高效率。针对流程内的超审限问题,每月一通报一督促,杜绝隐性超审限; 2月份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组集中3个月解决审判流程外的10件长期未结案件;4月份抽调专人归类整理积存10年之久的83件非诉执行案件材料,按上级法院要求移交执行局办理。同时,加大办案力度,第二季度中院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9天,较第一季度减少20天。涉行政审判信访案件大幅下降。
    三、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查、开庭、合议、制作裁判文书、送达各环节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以强化合议庭功能、增强合议庭成员责任心为抓手,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案件评议、文书制作等方面提高案件质量。今年上半年,中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改判率、发回率均为0。
    四、公开审判,提升公信。今年以来,三门峡中院挑选7起典型行政案例,积极邀请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行政执法人员及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等参加庭审观摩,恳请社会各界对庭审提意见,规范了庭审活动,提高了案件质量,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了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三门峡“四大一高”战略提供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吴洁梅 李红英)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