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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门峡市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3-05-1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为确保第八届中博会(三门峡分会场)、第十九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节会)期间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报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准,节会组委会决定于2013年5月18日8时至22日8时期间,对三门峡市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节会期间,凡在三门峡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本地(豫M)小型汽车实行单双号行驶制度(出租车除外),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尾号为1、3、5、7、9),逢单日通行;尾数为双号的(尾号为2、4、6、8、0),逢双日通行。

  二、三门峡市区所有道路,禁止大货车、长途大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危化品车辆等一切货运车辆和大客车通行。

  三、三门峡市区甘棠路以西、209国道以东、河堤南路以北、五原路以南以及陕州公园、天鹅湖湿地公园内所有道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四、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以及城市公交车辆,执勤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交通管制限制。

  五、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由所在单位按照二分之一比例进行封存,其余行驶的二分之一车辆,按照单双号通行规定通行。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摄录设备和交通民警现场执勤的方法固定证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所指的“市区”是指三门峡市湖滨区、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内建成道路,不含产业集聚区。

  八、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遵照通告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事宜。对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九、本通告由节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第八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三门峡分会场)组织委员会

  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