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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聚人大监督的“正能量”
发布日期:2013-05-02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正能量”作为时下网络当红名词之一,被引申指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积聚人大监督的“正能量”,既是我们人大工作者的履职之基,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从提高认识入手,积聚人大监督的“正能量”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大工作者,首先必须理清三方面的关系:一是人大和同级党委之间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大应当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工作、举行重大活动时,都要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寻求党委支持,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二是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作出的决定、形成的决议,一府两院必须执行。一府两院依法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和一府两院分工不同,目标一致,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最终目的是为推动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人大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密切联系群众,从开展视察调研、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等方面,真正了解民意、反映民意、体现民意。
  从加强学习入手,积聚人大监督的“正能量”
  学习是发展和进步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的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也对人大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学习做为永恒的课题,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总结经验。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途径。当前,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其他重要政治理论,学习关于改革发展、民主法治的新论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以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从而统一思想,凝聚心志,形成人大监督工作的合力。
  从改进作风入手,积聚人大监督的“正能量”
  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是其行权履职的重要保证。人大工作者要树立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职责,用欣赏的眼光开展监督,用创新的理念改进监督。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各级人大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体现在监督实效上,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这就要求我们要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围绕党委重大决策、社会普遍关注、政府着力推进的事项开展视察调研,听民声,摸实情,把群众的期待作为工作的推动力,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