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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日期:2013-05-02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近年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一、强化使命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着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众型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决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活动。及时惩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粮食、移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致124名学生食物中毒背后的玩忽职守犯罪、制售假药金额达200余万元案背后的玩忽职守犯罪等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针对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混乱反映强烈,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实际,依法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侵占征地补偿款及其他专项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与查处,做到该严则严;对初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等案件,严格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做到当宽则宽。
二、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检察长接待制度,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健全答疑说理制度,耐心做好答疑解惑、思想疏导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重视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群众工作的开放性。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案件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入”活动,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开通网上“12309”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注重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按照“发现得早,研判得准,处置得好”的要求,及时处理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努力将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检察宣传、联系群众、检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平台,增强检察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之具有征求意见、网上受理、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等功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检察门户网站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市检察院)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