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 恺
各位代表:
——2013年2月20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邱 恺
现在,我代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转变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四大一高”战略的意见》、《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105人。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8件31人。依法查办发生在工程项目建设、矿产资源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5人,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办案中,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有利于大局的案件坚决积极查办,对大局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坚决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查案活动,优先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67人,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33人,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9人。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以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认真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608人次,点名接访41人次,联合接访102人次。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案件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实行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排查出的案件,逐案分析原因,制定化解措施。重视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对生活确有困难的34名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6.83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着力加强群众工作。建成“一站式检务中心”,畅通视频接访、12309电话举报、网上信访等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把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访万村活动,走访企业60余家、行政村和社区471个,增强了服务“三化”协调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及时性。按照“发现得早,研判得准,处置得好”的要求,处理网络舆情28起,积极回应网民关切。
二、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忠实履行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66人,提起公诉2976人。对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一打击两整治”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875人,提起公诉1084人。高度重视“清网行动”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对刘翠芝贩卖毒品案、致40人伤亡潜逃18年的王安利特大交通肇事案等重大恶性案件,认真细致审查,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市直17家单位建立涉案信息查询机制,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制度,提高侦查破案的能力和效率。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件97人,其中大案4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4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件。查处的河南省粮油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夏富恩(正处级)贪污受贿185万余元案、河南文峪金矿5名处级干部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 “8.31”特大交通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彰显了党委惩治腐败的决心。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人,监督撤案34件;依法追加逮捕115人,追加起诉134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3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着力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有案不交等突出问题。办理的孙小会等故意杀人案,任红刚等盗窃、玩忽职守、包庇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各类违法行为41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4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犯罪的执法、司法人员10人。
三、更新执法理念,更加注重转变检察工作方式
以人为本是检察工作的核心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人性化执法,积极转变检察工作方式,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正确办案价值取向,努力实现由办准案件向办好案件增强效果转变。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公正。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成功进行刑事和解29件32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处置、专人办理,把品行调查列为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把心理救助作为教育感化的重要内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扶教育143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努力实现由严打犯罪向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转变。既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又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从宽处理。严格掌握批准逮捕、起诉条件,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共对458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0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机制,与公安、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的实施细则》,共对1688名犯罪嫌疑人适用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实现由惩治腐败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五进入”活动,进行大型预防宣传13次,举办法制讲座75次,开展警示教育27次。结合办案加强典型案例分析,提出预防建议20件。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制度,共接受社会查询428件次。对洛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大唐三门峡西火电三期等26个工程项目开展同步监督预防工作,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检察管理,更加注重从严治检
规范管理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构建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业务管理机制,以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机制,以资源合理配置为核心的检务管理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
强化检察业务管理。着眼于突出业务核心、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管理效能,对市院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定编、定职、定责、定岗、定员,开展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确保办案一线警力需求。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改革案件分散管理模式,推进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管理新机制,实现执法管理的全程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开展“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认真核查,针对存在问题,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宗旨信念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转观念、找差距、强管理、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坚持“开门评检”,广泛征求意见,提高队伍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邀请十八大代表白洁作专题辅导,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和“明理诚信、善做善成”的三门峡精神根植于脑、付诸于行,凝聚砥砺奋进的正能量。
强化岗位学习培训。增设《检察业务学习资料》、《队伍建设学习资料》、《党风廉政学习资料》三个内部刊物,将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干警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必考项目。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完善干警学历档案、专项培训档案、高层次人才培养档案,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采取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全员考试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应对挑战。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中名列第二。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对警车和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推行“公务灶”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集中治理庸懒散软切实加强检风检纪建设”活动,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派员列席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院班子成员述职制度,完善基层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基层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荣誉48项。
五、自觉接受监督,更加注重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社会各界的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发展动力。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推行“阳光检察”,主动接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改进执法作风。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事件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与检察机关重要活动。创办《检察工作动态》,每月向社会各界寄送,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真开展“规范权力行使、接受人民监督”检风检纪社会评议活动,走访单位136家,走访人民群众161人,发放调查问卷2100余份,针对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
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建成检察机关互联网站检民互动交流平台,增加工作透明度。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16起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提高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新的起点上团结务实,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市检察院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19次,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与社会发展形势、与人民群众期待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一些地方和检察人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够统一。三是执法办案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办案不文明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消除。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3年,是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四大一高”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的三门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党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涉农犯罪,坚决查办和有效预防“插手”经济的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着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司法、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铲除腐败“毒瘤”不懈努力。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五)着力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要求,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和职业信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最高追求,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自觉地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加快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