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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迎两会]亮点工作巡礼:良法善治篇
发布日期:2025-02-1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编者按:岁序常易,华章日新。接续奋斗,砥砺前行。2024年,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年份。这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这一年,我们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这一年,我们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2024年也是换届以来人大履职的第二年,过去的一年,市、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心大局、彰显人大担当,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三门峡实践,用心用情用力书写了一份尽职尽责的履职答卷。为迎接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召开,推出“喜迎两会亮点工作巡礼”系列报道,展现人大履职成效和特色亮点工作,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喜迎两会]亮点工作巡礼:良法善治篇

  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时间镌刻不朽,奋斗成就永恒。

  刚刚过去的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人大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一年来,三门峡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为人民立法、以法治护航,有力推动我市民主法治高水平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立法调研4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7件……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治力量,浓墨重彩书写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精准立法助牢法治根基

  科学、民主、有效的立法工作,是实现长治久安、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把关系民生福祉的“必答题”列入立法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小快灵”与“小切口”并重,凸显三门峡特色,以法治力量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10月1日起,《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链条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因电梯管理人无力赔偿而致受害人损失难以弥补的问题,创新性规定公众场所和住宅小区使用的电梯应当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弥补了我市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制空白,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和群众乘梯加装了法治“安全门”。

  为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推动和保障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条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覆盖城乡、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明确和厘清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在养老服务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鼓励自然人、法人等以各种形式依法提供、参与、支持养老服务,用法制力量托举幸福晚年。

  健全机制提升立法质效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积极回应新时代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总结、创新立法机制,丰富立法形式,确保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高效。

  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等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地方立法质量关,确保法规草案与上位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

  开门立法。法规草案均通过报纸、网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专家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凝聚民意和共识,确保立法的质效。两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124条,结合实际情况采纳36条,法规草案在群众反复讨论中诞生,立法也成了群众的“身边事”“心上事”。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地方立法,在常委会审议法规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赞许。

  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增设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延伸至居民社区、企业、政法机关,提出各类立法建议160多条,70余条被不同程度采纳,“原汁原味”、“方言土语”的意见建议已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传统村落保护、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课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让人民群众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

  执法检查做好“后半篇文章”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提升执法检查针对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2022年1月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检查”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环保监督员”和一线执法工作人员集中检查现场、督促整改,以刚性监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共同绘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三门峡画卷”。

  强化“点穴式”执法检查。在以往开展“清单式”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法律法规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堵点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检查奔着问题去,哪里存在不足就查哪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遛狗不拴绳”“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顽瘴痼疾,专门就《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文明养犬”部分开展执法检,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深入专项视察。围绕《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推动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确保法规落地有声。

  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实施立法监督、维护法治统一的重要抓手。

  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将法治精神贯穿到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对报送备案的17件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合宪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围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贯彻实施,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宣布失效和废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立法之路,任重道远;再踏征程,大有可为。

  在未来的征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守法治初心,勇担立法使命,以更加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三门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续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更加精彩的新篇章。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