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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三门峡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代表郭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0-2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三门峡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代表

  郭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三门峡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三门峡市八届人大代表郭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许可三门峡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代表郭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