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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6-0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6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念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卢氏县和灵宝市,就《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实地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执法检查座谈会,李红念就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和“两山”理论,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要忠诚履职,对照条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从严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山体违法行为。要聚焦重点,全面落实“山长制”要求,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度,统筹做好山体保护相关工作。要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切实让良好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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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卢氏县城北地质灾害治理情况、洛河湿地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双龙湾镇朱家沟铜矿生态修复工程、潘河乡前坪铜矿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五亩乡林长制公示牌站点、五亩乡盘龙村山长制公示牌站点、窄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深入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情况,并就实地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杨继锋、法工委主任党立新、民侨外工委主任杨峰等参加执法检查。(文图/黑亚妮)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