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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25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4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栗金强主持会议,副主任许胜高、李红念、王云波、郭忠义、李发军、周长青和秘书长胡家群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猎鹰突击队”全体队员回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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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商议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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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自觉,以严明纪律确保党的领导系统、完整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一要点四计划”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细化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彩,助推市委重大决策落地见效。要密切联系群众,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扎实开展“为人民履职、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声音、体现人民意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力量。

  副市长卫祥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道伟,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文/张静怡  图/杜卫萍)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