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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3-22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念主持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黄河河务局、市电视台等6家单位分别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对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围绕实施一周年开展系列活动安排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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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把宣传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为了推动黄河保护法在我市进一步落地实施,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黄河保护法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生动实践,也是我国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要深刻认识黄河保护法在中华民族治水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意义,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宣传工作再强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专业机构积极性,让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和习惯。三是执法工作再提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建强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战斗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杨继锋、调研室主任周琛参加会议。(文/黑亚妮  图/杜卫萍)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