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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
发布日期:2023-12-2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12月28日,卢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对34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评议,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增强选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推动选任干部更好依法履职、积极作为。

  扎实安排部署。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对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进行研究,及时将拟评议人员提交的履职报告装订成册,会前一周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其有充裕时间审阅报告。按照“一届任期内常委会任命人员基本口头述职一遍,一般不重复”的《履职评议办法》规定,县住建局、工信局局长等4名被评议人员进行了大会口头述职,其他被评议人员进行书面述职。

  扩大评议人员参与广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将代表、选民平时反映情况带到评议会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类别,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做好评议结果运用。及时汇总、分析评议结果,向县委进行专题报告,抄送“一府一委两院”,作为干部考核、评优、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测评结果有“不满意”票的,查找原因,谈话询问。

  述职评议,述出了履职精气神,评出了工作新动力,议出了发展加速度,奏响了人大监督最强音,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公仆意识、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被评议人员纷纷表示,要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整改履职方面存在问题,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卢氏实践作出贡献。(王长海 冯  贺)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