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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23-08-3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凝心聚力为人民齐心浇筑文明花

  ——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感谢人大的志愿者,这些年轻人前两年疫情期间一直守在我们小区,不管刮风下雨都在,特别好”“他们还定期到我们小区打扫院内卫生,以前我们小区中间这片垃圾堆的像一个小山头,到了夏天污水横流,臭的很!是人大的领导和同志给我们清走了”“我们院里这几个大树也是人大帮我们修剪的,现在又好看又不遮挡阳光”,湖滨区前进街道量仪社区市技校小区居民对市人大帮扶工作的高度认可。该小区所在社区负责同志说“自打和市人大结对共建以来,他们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通过援建活动室、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基础设施等多种措施,让小区发生了很大改变,大幅度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号召,机关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帖剪影。

  同心同向   担当作为

  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人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成立以常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创城重点项目,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把“创城”作为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过程,把让城市更美丽、人民更幸福、生活更和谐的理念融入促进城市管理的全过程,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渗透于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为创建文明城市汇聚力量、添光增彩。

  立法引领   护航文明

  法治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入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新时代城市治理提供法律遵循,使文明规范成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

  聚焦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出台了《三门峡城市环境卫生条例》,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综合素质提升及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相继出台《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用法治力量、法规约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为解决市民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以法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善行义举,约束和惩戒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条例》实施两年来,对于规范市民行为、提升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停车场管理、电动车管理、集中供热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养犬管理、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被列入立法“蓝图”,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养老、教育、城市治理等方面深层次矛盾问题,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履职行权   合力共创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市人大常委会选择相关审议议题,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围绕生态环境改善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助力绘制全市空间发展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空间蓝图;持续开展“三门峡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连续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山体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听取和审议市级医疗服务能力、义务教育“双减”、旅游服务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助推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文明素养提升,让广大市民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凝心聚力   争做先锋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不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丰富代表活动,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监督建言、表率示范、桥梁纽带作用。

  推动全市10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81个代表联络站提质增效,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收集社情民意,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探索联络站兼具爱心驿站功能,在方便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汇民心聚民智的同时,作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为群众就近提供爱心志愿服务,在创城一线体现代表的担当作为。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事关城市治理、促进公民文明素养、社会文明水平提升提出意见建议,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创城带来的实惠。同时,广大代表在各自的岗位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创城各项活动,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倡导者、监督者、推动者。

  互融共建   全面参与

  文明是城市的名片,文明单位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带创建,推动党建与创文工作互促共进,同心唱好文明创建大合唱。

  夯实阵地建设,提升文明创建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文明创建局面。认真打造文明建设主阵地,先后建立起了机关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夯实文明创建基础,在机关办公场所文明标语上墙、上宣传栏,张贴请勿吸烟、节约用电、垃圾分类等标签,让文明风尚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后举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企业、进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书分享会主题活动。以“一联四帮”、“四联四促”文明结对帮扶工作为载体,探索建立“机关单位+社区+小区自治小组”模式,支持包联乡镇、社区、小区创文工作创先争优,引领党员干部在创建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志愿服务,擦亮文明底色。深入帮扶小区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对卫生死角进行打扫,推进帮扶小区人居环境改善,引导居民以实际行动助推文明创建;走上街头发放倡议书,宣传不能乱停乱放、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分包路段沿线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动员市民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坚守文明交通岗,劝导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不断增强自身文明意识。人大志愿者们用点滴的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添砖加瓦。

  文明城市人民建,文明创建为人民。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创文的新征程上,汇聚文明力量、厚植文明沃土、绘就文明底色,让文明之花在我市绽放得更加璀璨!

  (李俊乾  方  栋  陈  瑜)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