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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文明上网要求
发布日期:2023-06-1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制作、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委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部门职工的上网活动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

  三、办公室原则上不允许职工自带电脑、笔记本上班,不允许私拉网线、更改主机IP地址等。

  四、在上班期间上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音乐,以免影响其他职工。

  五、上班期间,禁止在办公时上网聊天、看电影视频、玩游戏、浏览网页新闻、看图片等。

  六、在上网办公期间,不得进入一些非法、不健康网站,禁止浏览各种不健康网页,更不得下载一些非法、不健康的内容。要通过网络传播正能量,崇尚先进文化,尊重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陶冶美好心灵。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我们进行网络文化活动的精神源泉,抵制低俗的网络文化活动。

  七、严禁利用电子邮件发送一些不健康的信息、游戏和伤害他人的信件。

  八、严禁在任何BBS论坛、贴吧或留言板上写危害国家安全、攻击党和政府、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以及恶意攻击他人,或不符合人大常委会职工形象的语句。不在网站、论坛、社区、聊天室、博客等发表、转载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共建共享的互联网络。

  九、职工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应注意重要资料的备份,安全关闭电脑,切断办公室电源。

  十、对违反规定的职工给予通报批评,违反信息安全或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作者:杜卫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