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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2-06-0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特作出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三门峡,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三门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服务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平安三门峡建设,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三、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农民工法治教育。根据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实践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等相关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养成遵法守规良好习惯。

        四、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三门峡建设中,融入全民普法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机制,加快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突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普法载体作用。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和法治底蕴,进一步完善“三门峡黄河法治文化带”空间布局。

        五、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力推进“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积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法律进网络”,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六、持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树立“普法走在执法前、执法和服务相结合”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切实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法治解读评论。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优化普法产品供给,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作者:陈瑜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