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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扫码”正式入法
发布日期:2022-05-19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5月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决定》自5月14日起施行。

      《决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对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的人员、场景、情形,对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正确选用、佩戴、更换口罩及废弃口罩处理作出具体要求,对可以不佩戴口罩的情形,对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作出详细规定,要求逢进必扫,对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决定》要求,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对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进行宣传引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决定》执行,加强对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组织领导,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为全市更好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作者:陈瑜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