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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法先行 助力改革发展
发布日期:2022-05-09 信息来源:三门峡日报

                               坚持立法先行 助力改革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巡礼之二

         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三门峡城市环境卫生条例》,到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已先后制定了6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到市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牢牢把握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的重要机遇,立足本地实际,严把立法质量关,坚持为改革提供动力、为法治提供保障,持续提升立法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合拍共振,是市人大立法工作的准则。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将市委重点关注的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旅游开发等领域的重大决策事项作为重点项目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市委点题、人大出题、政府拟题、社会征题,及早编制完成了《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2017至2021年立法规划》,确定了立法工作方向,并在深入调研后,优先将市委最关注、群众最期盼、改革最需要、条件最成熟的项目纳入立法。

        立法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立法的全过程特别是重大问题的解决实施领导、指导和把关,同时,除立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立法项目报市委同意外,紧盯立法关键节点,在法规草案一审前、二审前、获批后及时向市委报告情况,采纳吸取反馈意见,确保立法的正确性和权威性。

        严把立法质量,是市人大立法工作持之以恒的“生命线”。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主导作用,注重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制度设计,探索建立了“提前介入、分段领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确保在调研、起草、审议、修改各环节,充分开展讨论,凝聚多方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法规制度设计上力求创新,在制定《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时,在确保同上位法不抵触的情况下,根据三门峡实际,创新采用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白天鹅“重点保护期”的制度设计,为白天鹅保护提供了有效途径。

        为聚四方之智,纳百家之言,市人大常委会最大限度地提升开门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在深度上力争“接天连地”,上自全国人大、省人大,下至乡、街道办事处、村,通过信函、报纸、网络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广度上,通过组织召开高质量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征询意见反馈会、专家论证会等,把省人大立法专家、野生动物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等召集在一起,集思广益、出谋划策,提升所立之法的针对性、适当性和可执行性,确保立法质量。

        彰显特色务求实用,是市人大立法工作孜孜不倦的追求。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有特色”作为地方立法的灵魂,坚持立富有特色之法、立群众拥护之法、立切实管用之法。迄今为止,我市已出台《三门峡城市环境卫生条例》《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6部实体法,这些地方性法规有的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而生,有的为提升城市品位、擦亮旅游名片而创,有的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而造,有的为紧跟时代、引领文明而呼,做到了为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助力,在三门峡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影响深远。

        2017年,我市制定出台的《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是国内首部针对单一物种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不仅为保护白天鹅这一独特、宝贵的天然资源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对外宣传三门峡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制定出台的《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是省内首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性法规,正视转型发展、生态修复的现实阵痛,让条例“长出了牙齿”,解决了困扰管理机构多年的执法难题,真正把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到了实处,最终推动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积极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立法培训,邀请立法专家到三门峡授课,结合具体法规的制定到省内外考察学习,为后续法规的制定注入了新的思想和理念;另一方面,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办事机构,选拔法律素养高、文字功底好、基层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立法工作队伍中,为下一步立法工作夯实基础。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资源保护、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相关工作,为正式立法做好了充分准备。

        “十四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动改革发展为目标,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新时代三门峡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陈瑜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