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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24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为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动依法改进慈善工作,7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懿带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就《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蔡永礼、副主任王惠,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经超,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尚英照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市委书记刘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勋、副主任宋万轩,副市长庆志英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晓云出席座谈会、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认真实施,严格依法规范慈善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政府引导,整合社会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在工作中,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慈善组织精心组织,推动公益慈善事业迅速发展;强化宣传,营造慈善文化浓厚氛围;聚焦主业,确保慈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管理,全力打造阳光慈善。
  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先后到市社会福利院看望儿童,了解接受捐赠情况;到陕州区西张村镇人马寨村懿德苑实地考察,了解慈善文化继承传播情况。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与相关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详细了解《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
  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直、陕州区有关部门、单位和慈善组织的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近年来贯彻实施《慈善法》取得的成效,并希望我市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探索实践,做好新形势下的慈善事业。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促进《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互助、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广大慈善组织要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科学规范运作,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保护好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要不断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引导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慈善事业、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
  执法检查组还到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湖滨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工地、沿黄生态廊道施工现场实地察看,深入了解我市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