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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大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1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渑池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进行了完善。《意见》要求:人大代表要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选民公开自己的信息,便于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每人联系十名选民,市人大代表每人联系五名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聚焦经济发展、法治建设、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民生实事等方面,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走访座谈、执法检查等方式,着力反映和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要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日”活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汇总活动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代表要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活动,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做好接访和信访工作,每个代表小组每年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两次。代表还要定期口头或者书面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选民评议。(渑池县人大常委会    茹东卫   王莉莎)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