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县(市)区人大 >灵宝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发布日期:2017-07-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参照《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7月21日上午,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4名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乐见巡考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家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征、李赞鹏、黑素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涛参加巡考。

任前考试内容涵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侯乐见在巡考时强调指出,在新一届政府换届之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被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和履职意识,促进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侯乐见希望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通过任前考试,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思想上不断进步,工作上勇于担当,在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创新发展和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征程中展示新风貌,创造新业绩!

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考试成绩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事任命事项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办 纪周)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