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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林波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6-20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市人大代表  僧林波  灵宝市罗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建议》
 
  建议建立与三门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管理制度,精心打造有三门峡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用于重大文化项目研发和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主要应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文化产业特点的财政扶持政策,转变财政直接投资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贷款贴息、设立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实现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渠道,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三门峡市应在立项、用地、税收等方面向文化产业进行倾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并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建立与文化企业贷款需求特点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并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软贷款和担保贷款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型创业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制定和完善社会多元化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同时,也应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的效益,提高文化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实现文化产品的高附加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三门峡新的经济增长点。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