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免去: 卢夏慧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钱随章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靳跃军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献民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洪有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杨 琼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正茂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会强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梁森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占通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范敏英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建华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安春才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郭建林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王亚萍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习泽强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胡宏战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李松龙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俊叶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振营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白旭春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刘会林的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天朝的三门峡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晓东的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赵瑞平为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安顺为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天朝为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拴鱼为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梁洪有为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 琼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周正茂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会强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梁森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李占通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范敏英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建华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安春才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郭建林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王保奇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霍 丽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肖 强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吴革宇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决定任命: 周建文为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发军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立明为三门峡市民政局局长; 王晓东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