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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6-11-18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我市出台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11月17日,《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富平出席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裴富平介绍了《条例》制定情况,杨骁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杨骁在回答提问中指出,市政府将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卫执法水平;建立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分总则、环境卫生责任、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四十六条。《条例》明确了实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范围,规定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细化了责任区域、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条例》的颁布施行,将为我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精细化,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陈林道)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