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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6-03-24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2016年3月24日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市长安伟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过去一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主要目标和2016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建勋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检察长康健民所作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维院长所作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