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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11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1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四大一高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行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业务管理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机制、以资源合理配置为核心的检务保障机制等三项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加大查案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根据中央作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新部署,既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坚持有腐必惩,保持查案力度。顺应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新期待,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市院带头办案,对重大有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挥,组建了职务犯罪侦查技术中心,建立了涉案信息查询机制,强化了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在侦查实践中的运用。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89102人,其中大案788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32人,其中大案1023人。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安全生产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564人,渎职侵权犯罪914人,分别占立案总人数的62.7%43.8%。依法查处了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郭辛文贪污受贿案、济源市工信局原局长和正新玩忽职守案、宜阳县原副县长赵松伟受贿案、郑煤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原主任王卫兵受贿案、河南煤化集团销售总公司鹤煤分公司原经理于志熙受贿案等一大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彰显了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二)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办案效果。始终把查案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服务大局。着眼促进经济增长,立案查处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整合、矿产资源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2227人;着眼整治医商勾结、药价虚高的问题,立案查处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涉嫌行贿受贿犯罪的药品供应商和医务人员22人;着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立案查处在容积率调整中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410人,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1.45亿元;着眼推进转型发展,立案查处5名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虚报项目,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的渎职犯罪案件,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0万元,省检察院专门在我市召开办案情况交流研讨会,对该项查案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犯罪预防。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观念,把预防工作摆在与查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抓出成效。组织5000多名国有企业、重点行业的干部职工接受警示教育,与工商、税务、交通、教育、金融、烟草、电力等行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深入义煤集团1000万标方煤制气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一线举办法制讲座68场次。开展典型案例剖析37件,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13项。201310月,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120名领导干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会,剖析典型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预防对策,进一步促进了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58次,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书画展、摄影展、公益海报展等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化预防氛围,市检察院创作的公益广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大赛一等奖。
二、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群众权益
围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工作的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切实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立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突出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全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13人,提起公诉2924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轻微刑事犯罪、犯罪团伙中的从犯、老年人犯罪、青少年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共对30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79人依法不起诉。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救助等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二)全面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一是刑事立案监督力度加大。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与公安、监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与移送、重大案情通报等制度,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组织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民生刑事犯罪14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18人。对严重损害群众身心健康的毒豆芽毒米线毒鱿鱼等恶性案件快捕快诉、重拳打击,并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整顿规范了市场管理秩序。二是侦查活动监督效果增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加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加起诉,纠正漏捕和纠正漏诉后的实刑判决率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三是刑事审判监督稳步推进。既加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监督,又注意对无罪判有罪、量刑畸重的监督,依法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切实履行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四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创新开展。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监所检察职能的扩展,成立了刑事执行检察局,对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持续深化,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有序进行,刑事执行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质量不断提高、效果不断增强。五是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多元开展。灵活运用依法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等方式,重点加强对错误裁判、违法调解、虚假诉讼以及执行不作为的监督,既监督纠正存在问题,又认真做好息诉促和工作,维护裁判权威,减少群众诉累,增进社会和谐。
(三)着力构建检察环节群众工作新格局。突出做好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国家赔偿、被害人救助等四项工作,着力构建监督、制约、赔偿、救助四位一体的检察环节群众工作新格局。共审查处理控告申诉187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3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10件,救助刑事被害人29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办理的2起案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控申举报十大精品案件。
三、强力推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机制
按照市院党组确定的检察资源配置合理化、检察权责明晰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检察政务制度化的总目标,不失时机地深化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机制管理体系,推动检察工作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一)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对市院机关和基层院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其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出台了创先争优奖励办法,对考核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单位的整体发展与部门和干警的业绩紧密相连,从根本上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在全省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经验交流会上,市院代表我市并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做了典型发言。

(二)推动案管机制改革。市县两级院全部建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通过对案件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等方式初步实现了由管办不分向办案与管案适当分离转变,由偏重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由相对封闭向相对开放转变,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有效消除了执法办案监督的空白点,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三)解决编制管理难题。当前,检察官断档已经成为制约基层院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院事业编制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造成该空出的编制空不出来,该招录的人才招不进来。为此,从年初开始,我们就针对这一问题开展全面调研,形成专题调查分析,呈报市四大班子和有关职能部门,并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集中开展了基层院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分流工作。目前,基层院事业编制与政法专项编制剥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引进人才、从根本上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创造了条件。

(四)转变检务管理方式。改革公务车辆管理模式,由各部门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车辆运行成本大幅下降。实行公务灶制度,按照每人每餐30元的标准对口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逐步缩减。严格内部财务管理,全面实行公用经费包干制度,按照预算收支、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结转的原则,由部门支配费用开支,经费的使用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四、着眼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水平
坚持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载体,以强化群众工作能力为抓手,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多渠道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狠抓作风转变,树牢群众观念。出台了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举办道德讲堂,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帮扶和扶贫帮困等工作,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为民水平。一是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及时对两级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呈现出平均年龄更加年轻、任职经历更加丰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的新局面。二是注重强化多岗历练。推行干警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机制,先后两次对82人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2%,进一步丰富了干警的工作阅历,提升了综合素能。三是着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建立市院机关干警综合素能年度全员考试制度,并组织了首场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营造勤学、好学的良好氛围。四是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了县级干部民主推荐制度,制定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综合考虑资历、能力、学历、工作业绩、群众公认等各方面因素,科学设置权重适当的评价体系,使一大批优秀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树立了以能力取人、以素质取人、以实绩取人、以民意取人的导向,凝聚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正能量。

(三)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开通联系代表委员短信平台,在检察门户网站设置联系代表委员专栏,每月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工作动态》。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增补人民监督员14名,聘请特约检察员8名、廉政监督员10名,按照规定将所有拟作撤案或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开通两级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促进检务公开持续深化,市院的正义三门峡官方微博荣获河南政务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真诚关怀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新期待还有差距,个别地方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大,人民群众还不太满意;预防职务犯罪思路还不够开阔、方式还不够灵活、效果还不够理想。二是执法能力水平与形势发展和办案工作需要还有差距,查办职务犯罪的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一些干警的群众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群众工作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基层执法保障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人才短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转变执法方式;我市四大一高发展战略的持续深化,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稳步推进,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2014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始终把开展检察工作与积极服务大局融为一体,紧紧围绕我市三大战略定位十六字方针和四大一高战略,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安排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实效。紧密着眼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各方利益诉求的新变化,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动向,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为指针,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己任,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把维护群众权益放在首位,绝不允许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绝不允许对告诉求助的群众冷硬横推,绝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切实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四、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扎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强捍卫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忠实践行者。坚持用职业道德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认真执行党委决策、人大决议,着力拓宽联络沟通代表委员的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检察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强化换位思维,从群众立场、社会视角分析问题,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强化创新思维,以改革精神攻坚克难,推动发展;强化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升水平。
各位代表,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追求。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竞争力的三门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