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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人大:任命陪审员严把“四关”
发布日期:2013-12-1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大通过严把任前考查、法律知识考试、票决任命、任后督导“四关”,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力推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上水平,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发挥作用。
    一是严把任前考查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考核小组,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市法院提请任命人员逐个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不予选任。然后,还要经过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确保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认可、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上来。
    二是严把法律知识考试关。为严把人民陪审员“入口关”,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人民陪审员的人选进行法律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与人民陪审员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百分制计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可提请。
    三是严把票决任命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市法院的提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的,常委会颁发任命证书,通不过的不予任命。任命会上,人大主任还要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具体的希望和履职要求。
    四是任后督导关。任命结束之后,常委会督导法院通过组织各种培训、以会代训、庭审观摩、发放案例以及督促个人自学等方法,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何冠君)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