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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侦破一起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3-04-2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1月24日,迫于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压力,两名洛阳籍的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到卢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数退还了所骗的31150元。

  2012年9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7岁,洛阳市汝阳县人)、马某(男,52岁,洛阳市汝阳县人)伙同王某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卢氏县沙河乡街上伺机作案。李某、马某在沙河信用社发现50多岁的妇女闻某取3万多元现金上了一辆公交车后,二人紧跟其后也上了车,王某驾车尾随其后。在公交车上,马某故意将一个包掉在闻某面前,坐在闻某旁边的李某当着闻某的面,将包打开露出厚厚一沓钱后立即将包藏起来,并且让闻某不要出声,提出下车平分。于是,李某、闻某二人在一个偏僻路段下车准备分钱时,马某来到跟前执意说闻某捡了他掉的钱,二人发生争吵。这时,王某来到跟前,充当中间人说事,于是三人相互配合,将闻某的31150元现金掉包骗走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卢氏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全力侦破。专案民警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调取案发时段及案发前后进出卢氏境内所有车辆的视频资料,经过分析研判,锁定豫CPQ553车辆有重大嫌疑,于是专案民警多次到洛阳、平顶山围绕该车进行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到其家中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希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迫于强大的政策攻势和压力,1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到卢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如数退还了所骗的31150元现金。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