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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五项措施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发布日期:2013-04-2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卢氏县法院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干警进一步树立为民意识,开展“阳光司法”,强化质效管理,注重化解矛盾,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该院采取五项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立足审判服务群众。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在立案环节注重发挥“窗口”作用,热情接待,及时受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适时调处简单纠纷,增加法院的亲和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发挥调解、协调功能,竭力促成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和解处理,增强法院的公信力。

  ——改进作风贴近群众。干警带着深厚的感情办案,扎实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规范法官行为,杜绝工作中的态度生硬、作风粗暴、言语冷淡、举止粗鲁等不文明行为,增加法院的感召力。

  ——关注民生保护群众。坚持“关注民生,富民惠民”,努力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圆满解决“农民工维权”案件、赡养等纠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党的政策温暖,增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

  ——化解信访帮助群众。涉诉信访接待是法院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窗口,要求干警在信访接待时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耐心细致地解答法律咨询,认真核实核查相关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该纠错的就立即纠错,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尽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以行动取得群众的理解。

  ——接受监督赢得群众。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畅通渠道,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