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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三连冠”
发布日期:2013-04-2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卢氏县法院于2002年、2007年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又一次五年届满之际,该院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法院整体工作的开展,着力塑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形象, 有力地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提高。

  该院的做法是:

  ——统一思想,全员创建。该院张军保院长在全院干警会上多次强调,全院干警要以再创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努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作风,以创建促进队伍建设、审判事业等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要做到人人参与,保障活动扎实、高效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院长张军保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院各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文明办设办公室,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创建成绩突出者给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将奖惩情况记入干警管理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邀请县文明办有关领导指导创建工作,同时到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干警开展普法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加大院内绿化力度。

  ——紧密结合,扎实开展。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