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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司法局:“三个坚持”服务大局
发布日期:2013-04-2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近年来,义马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坚持服务经济促发展、维护稳定促和谐、保障民生促公平,为义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促发展。坚持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通盘谋划,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从党委政府全局中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中把握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发挥职能优势,找准切入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坚持维护稳定促和谐。坚持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和全体干警的首要职责,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巩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减少社会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按照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基本要求,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干警、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有效规范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水平,保持法律服务队伍的纯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82名,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7人,指导就业40人次。

  三是坚持保障民生促公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和手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分析并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年以来,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公证工作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为年老病重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38起,为贫困当事人实行法律援助7起,减免公证费用5000余元。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