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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苹果荣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发布日期:2013-04-27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评定,于2012年第160号公告,灵宝苹果、山东阳谷祥光牌阴极铜等15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从2012年10月22日起实施保护。“灵宝苹果”是全国唯一一家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苹果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获得,为灵宝苹果走向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