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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三审”提高违纪案审质量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今年以来,陕县纪检委在违纪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实际,从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入手,通过推行“三审”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在案审中,该县坚持案件预审制度。对调查组移送的案件,从案件实体、程序等方面先期审查,符合要求的再办理案件移送审理的手续,材料欠缺的提出意见交送检查部门进行补充调查,对于大要案,提前介入,指导完善证据材料。坚持分类审理制度。严审自办案件,细审基层报批案件,快审刑事判决案件,使案件不拖不压,按照程序,快审快结。坚持案件主审制度。从案件受理、审阅到处分决定落实,明确案件主审人职责,保障审理工作各环节的连续性。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