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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司法局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水平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今年以来,湖滨区司法局针对基础建设薄弱、人员不足等现状带来的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难的问题,采取建立队伍、完善制度、建立平台等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该局在区、乡(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组建9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创新实施“4包1”工作法,即: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由亲属、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司法所干警四类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进行全程教育监管,切实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志愿帮教。同时,组建全市首家集管控、教育、矫正、服务等职能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大队。

  该局在计分考核的基础上,把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管人员、普管人员和严管人员三类,分别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通过区别对待,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针对个别不积极接受教育矫正、违反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该局采取走访提醒、专访、警示告诫、处罚等措施,确保管教制度得到落实。同时,该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等活动的前一天必须到乡级司法所报到,并抽查活动开展情况,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逃避劳动。

  建立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动态监管。针对社区矫正流动性强的特点,该局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将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全部实行手机定位管理,对重点社区人员实施实时定位和轨迹监控,并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的办理、使用及违规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专用手机,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话费不足造成停机或因电量不足造成关机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应在24小时内采取其他通信工具或形式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告情况。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将视为不服从社区矫正教育监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惩处。                 (吕华 吴韫馨)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