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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庙乡荣获“省级生态乡”称号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日前,湖滨区高庙乡被授予河南省第七批“省级生态乡”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庙乡坚持把生态乡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双赢”的重要载体,率先成立乡级环境综合管理站,组建了山区环卫队,村村建有垃圾池,实行垃圾村收集、乡清运、集中处理,并结合“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全民环保行动,积极修建沼气,有效改善环境,从而走出了“生态、绿色、文明、发展”的生态建设路子。2011年以来,该乡先后获得河南省国土绿化模范乡镇、河南省第七批“省级生态乡”等荣誉称号,小安、黄底、王家岭3个村被评为河南省第五批省级生态村,大安村被评为第六批省级生态村。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