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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省级生态乡”称号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日前,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传回喜讯,湖滨区高庙乡被授予河南省第七批“省级生态乡”荣誉称号,大安村被评为第六批“省级生态村”。

  近年来,高庙乡牢固树立“环境促发展、生态建和谐”发展理念,在生态、绿色、文明、发展上走出了一条具有高庙特色的生态建设路子,先后获得省国土绿化模范乡、省文化艺术之乡及市林业生态先进乡等荣誉。

  据了解,全省第七批省级生态乡镇共100个,第六批省级生态村461个,其中该区此次荣获“省级生态乡”2个、生态村4个。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