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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检察院三条路径有效破解刑事抗诉难题
发布日期:2013-04-26 信息来源:三门峡人大网

  

  

  本报讯 (记者段学民 通讯员李志方) 湖滨区检察院近年来从规范内审、强化外联、创新监督三条路径入手完善刑事抗诉制度,有效破解了刑事抗诉难题。2010年1月至今年5月,该院成功提出抗诉12件39人,法院已审结10件35人,其中直接改判8件25人,发回重审2件10人,直接改判率75%,抗诉意见采纳率100%。

  规范内审路径,从程序上破解抗诉质量不高难题。该院在提出抗诉前,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案件下判后,将判决书与起诉书、公诉意见书、量刑建议书对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认为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抗诉的,交由办案小组合议,提交科室集体讨论,报主管检察长审批、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审查。对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认真听取对法院裁判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等方面意见,探讨案件的可抗性,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对抗诉案件的指导。

  强化外联路径,从关键环节破解抗诉效果欠佳难题。对于证据有瑕疵、证据较薄弱、容易产生分歧认识的抗诉案件,该院在提出抗诉时同步开展补查,完善瑕疵证据或不规范证据,尽可能关联间接证据,最大限度稳定可变证据,补强有力证据。该院实施内勤、承办人双线两级联系工作法,科室内勤及时与两级法院立案庭、刑事审判庭的内勤联系,全程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案件承办人及时与两级法院案件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阐明抗诉理由和依据,强化抗诉观点。

  创新监督路径,从源头上破解抗诉案件较少难题。在案件判决后,该院组织办案小组采取“双人逆向审查”的方法,对案件证据进行重新梳理审查,考量判决定罪量刑是否适当,对于其中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判决不公的案件依法抗诉。对提出量刑建议案件,要求在审查案件判决、裁定时同步制作《量刑建议采纳情况一览表》,对量刑建议是否被采纳细化审查,将“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减轻处罚不适当、法定量刑情节认定分歧”等作为新抗点。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加强对一段时期、一类案件判决结果的统计分析,总结归纳可能出现的抗点,依法加强对类案审判监督。针对司法机关对传销人员犯罪行为定性认识不统一、存在重罪轻判的问题,对该类型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先后对蒋国云等4人、程鹏等7人非法传销组织以抢劫罪提出抗诉,抗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涉案人员相继被改判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重刑。

 

作者:三门峡人大网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